大量反面案例表明,“破法”无不始于“破纪”。一年来,黑龙江省各级党委、纪委坚持关口前移,抓早抓小,防微杜渐,着力防止“小错酿大祸”。实践中,省委主要领导以上率下,带头约谈提醒存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省管领导干部,省纪委书记扎实履行监督责任,带头谈话提醒市(地)党政一把手、纪委书记和省直纪检组组长(纪委书记)。各市(地)、县(区、市)也建立了相应的谈话函询机制,把谈话处置问题线索作为履行主体责任的重要抓手。
去年,黑龙江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运用“四种形态”处理71126人次。其中第一、二、三、四种形态分别占比75%、20.9%、2.3%和1.8%,呈现出“倒金字塔”式结构性特征。省纪委在立案数量保持增长的情况下,运用第一种形态处置占比达到86.3%,实现由“惩治极少数”向“管住大多数”拓展,筑牢拒腐防变的第一道防线。
“通过实践运用‘四种形态’,广大党员干部感受到了监督无处不在、无时不在,心有所畏、行有所止的氛围更加强化。”省纪委副书记、省监察厅厅长崔军表示。
坚持标本兼治 推进风清气正政治生态建设
2017年5月,新一届省纪委班子产生。“我们要勠力同心、砥砺奋进,做忠诚的表率、干净的表率、担当的表率,为黑龙江全面振兴发展提供坚强政治保障”,黑龙江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王常松在十二届省纪委一次全会上庄严承诺。
言出纪随,行动践诺。2017年5月,黑龙江省在全国率先制定出台《关于推进风清气正政治生态建设的意见(试行)》及《考核办法》,并作为新一届省委第一个文件下发,着力破解“四个意识”不牢、班子凝聚力不强、选人用人不公和正风反腐不够深入四大问题。
从黑龙江省纪委查处的腐败案件可以看出,一个地方、一个单位主要领导的行为,直接影响着这个地方、单位的政治生态。
云南 去年立案查处省管干部63人 同比上升103% 本报讯(记者 何咏坤 通讯员 赵俊良)云南省纪委忠实履行党章赋予的监督执纪问责职责,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坚持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