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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惩治腐败不停歇 去年查处省管干部57人

2018-01-28 09:21:26    中国青年网  参与评论()人

金针去痼疾,猛药起沉疴。过去一年,黑龙江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聚焦主责主业,既对“关键少数”腐败行为精准打击,又向“低处”深挖,推动纪律审查向基层延伸,层层传导压力,级级压实责任,哈尔滨市南岗区曙光村原党总支书记兼村委会主任于福祥、集贤县住建局原局长王金祥等“小官巨贪”被相继揪出。

聚焦关键环节,剑指重点领域。过去一年,黑龙江省纪委重点查处贪污、受贿、行贿等严重腐败问题,特别是加大扶贫领域腐败案件查办力度。2017年8月,出台《关于脱贫攻坚监督执纪问责办法》,严肃查处虚报冒领、截留私分、吃拿卡要等腐败问题1430个,处分1295人,包括省扶贫办原主任张希良等4名省管干部,为全省脱贫攻坚提供了坚强纪律保障。

“要心无旁骛抓监督、心无旁骛抓执纪、铁面无私抓问责。”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王常松反复强调。2017年,黑龙江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执纪不松劲,惩治腐败不手软,努力减存量、遏增量,“老虎”“苍蝇”一起打,以零容忍的态度惩治腐败,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得以巩固发展。

正歪树治病树拔烂树 让“四种形态”真正落地生根

立足省情实际,黑龙江省2016年底出台《关于实践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办法(试行)》。2017年,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把“四种形态”贯穿于监督执纪全过程,准确把握“树木”与“森林”的关系,把“严”和“实”寓于日常管理监督中,改变以往要么“好同志”、要么“阶下囚”的状况。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既坚持从严执纪,又体现治病救人,对“谁来做”“怎么做”这样的问题尽数在列,充分体现了从“事后问责”向“事前监督与事后问责并重”转变、从“抓大放小”向“抓大案纠小错并重”转变、从“贪大求全”向“快查快结并重”转变的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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