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新闻 > 中国新闻 > 正文

消费养老保险屡成传销噱头 专家:审慎推广加强监管

2018-01-25 03:36:08    中国青年网  参与评论()人

当前,各国在养老保险制度的实践过程中,形成了一定的模式,主要是国家拨款、企业和个人强制缴费作为社会养老保障制度的资金来源,并形成了现收现付、完全积累和部分积累三种财务模式。在陈瑜看来,这三种财务模式都是以单一货币模式作为支撑,难以解决养老保险存在的融资困难、资金短缺等问题,难以实现养老保障制度的预期目标。而“消费养老”模式开辟了增加养老金的新渠道。在这种养老保险机制下,消费者、被保险人将由传统保险制度下被动的参与者转化为新型养老保险制度的积极主动参与者和主力军。

中国老龄事业发展基金会常务副理事长阎青春在上述年会上指出,应对老龄化挑战、推动养老事业发展需要两条腿走路,一方面要扩大内需,扩大老年人消费,另一方面,要推进养老服务和养老保障体系的供给侧改革。通过不断创新养老服务方式和养老保障方式扩大消费,通过消费产生的利润进入保险,从而给老年人积累一部分养老保险金,进而为老年人开辟更多的收入来源。扩大供给侧改革方面,需要提供适销对路的养老产品和服务,通过老年人的消费利润储备起来进行保险积累,使其拥有更多的养老金供给。

望成养老资金“第四支柱”

中国劳动和社会保障科学研究院院长、研究员金维刚在前述年会上表示,目前我国多层次养老保障体系仍然存在发展不平衡问题。协调推进多层次养老保障体系的发展,非常重要的一点就是尽快建立和发展第三支柱,即个人养老金制度。目前一些行业也在自发进行探索。在此背景下,消费养老作为多层次养老保险制度的一种探索,有很大发展空间。

保监会副主席黄洪此前指出,第三支柱的首要属性应当是保险属性,应从具备收益保证、长期锁定、终身领取、互助共济等独特功能的商业养老保险起步。在商业养老保险保障形成一定积累后,再适时拓展商业养老金融产品的范围。通过发展商业养老保险,可以在第三支柱中建立覆盖广泛的养老资金安全垫,增强养老保障体系的稳定性和可持续性。

相关报道:

    关闭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