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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局】东海轮船相撞事故,为何世界如此关注?

2018-01-11 01:10:46    中国青年网  参与评论()人

那么,这一次东海海域的撞击事件,会对我国的海洋生态带来哪些问题呢?

首当其冲的,无疑是航运业。事故发生的地点在上海辖区附近,而上海港又是世界上最繁忙的港口之一,其日吞吐量可谓巨大,如果凝析油得不到安全处理,势必会给航运带来很大麻烦。

另一大冲击是渔业。作为我国最重要的渔业捕捞区之一,东海近海的渔业捕捞区年捕捞量在30万吨以上。

那么,凝析油对鱼类有多大危害呢?英国南安普敦大学国家海洋中心的海洋地理学家西蒙?博克索尔博士指出了这么一点,“凝析油不像原油,原油在自然微生物的作用下可以分解,而凝析油会杀死分解石油的微生物。”

在张良福看来,对于海面上的凝析油,如果直接通过燃烧的方式解决,那么海水里也还是会有一些有毒物质,不可避免地对附近的鱼类产生影响;而对于更多的沉没进海里的凝析油来说,如果没有得到及时处理的话,其扩散之后,对渔业的影响就更不好说了。

如果船只携同大量完整货物沉没,那么就相当于在海床上放了一个慢慢释放凝析油的定时炸弹。 这一地区的数百公里范围内可能会长期禁止捕鱼。”在博克索尔看来,这次事故的最大希望是扑灭大火,阻止船只沉没。

协作

抽离出来思考这次事故发生的原因,一个不容忽视的客观条件是,这次事故的发生地东海海域,本身就属于事故高发区,由于临近长江口一带,大型运输船只非常多,要想完全避免碰撞非常难 。事实上,如果我们发散来看,东亚海域更是世界上海洋运输最繁忙的海域,它既是船舶、货轮、大型油轮航行最繁忙的海域之一,也是世界上油气勘探开发活动最集中的海域之一。

航运密集,就有溢油污染风险。

那么,在此基础上,周边海域国家有没有做好相关的应急联动预案呢?有,但做得还不够。

早在1982年,国际上就通过了《联合国海洋法公约》 ,规定闭海或半闭海沿岸国应互相合作,尽力直接或通过适当区域组织“协调行使和履行其在保护和保全海洋环境方面的权利和义务”。而后国际海事组织等组织又先后通过了各项国际公约,如《1969年国际油污损害民事责任公约》、《1972年防止倾倒废弃物和其他物质污染海洋公约》、《73/78国际防止船舶造成污染公约》等。

但是,除了《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外,这些公约在东亚国家中的接受度普遍很低。据张良福称,尤其是一些东南亚国家,要么没有加入,要么加入了但履约能力很低 。一个海上溢油风险度全球最高的地区之一,却成为了海上溢油应急合作在内的海洋环保合作程度最低的地区,可想而知,这样的现状会给周遭海域带来多大的威胁。

众所周知,海洋保护,从来不是某一个国家或者某一个区域的责任,其内部生态的联动远远大于人们的想象,而这次的事件,无疑更是为我们敲响了警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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