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新闻 > 中国新闻 > 正文

山东两车企生产的汽车排放超标且多次造假 环保部首开近4千万元大罚单

2018-01-10 08:05:22    央广网  参与评论()人

□ 本报记者 郄建荣

新大气污染防治法实施后,环保部对山东两家汽车生产企业开出逾3800万元的大罚单。这不仅是新法实施后环保部开出的首张最大罚单,也是对机动车企业的首次处罚。环保部环境监察局局长田为勇今天在新闻通气会上解释称如此重罚的原因一是依据大气污染防治法的要求,二是两家车企多次故意造假及生产不达标车辆。

田为勇说,对包括整车生产企业在内的违法企业,环保部将依法从快、从重处罚,同时还将建立整车企业、发动机企业及后处理企业等违法行为黑名单,实行多部门联合惩戒。

两车企逾400台车排放超标准

被处罚的两家企业是唐骏欧铃汽车制造公司(以下简称唐骏欧铃)与凯马汽车制造公司(以下简称凯马汽车)。

据介绍,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5月31日,唐骏欧铃生产的109辆车辆型号为ZB1020ADC0F(发动机型号4L18CF)的轻型柴油货车排放的碳氢+氮氧化物、一氧化碳排放超过《轻型汽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Ⅲ、Ⅳ阶段)》中第四阶段限值要求。

这109辆车违法所得为约11万元,货值金额为346万元。

同一时间,凯马汽车生产的8台车辆型号为KMC1033A25D4(发动机型号4L18CF)的轻型柴油货车排放的碳氢+氮氧化物、一氧化碳排放也超过上述标准中第四阶段限值要求。这8台凯马汽车违法所得为约1.3万元,货值金额近26万元。

除这8台车外,凯马汽车还有318台车辆型号为KMC1042LLB33P4(发动机型号4DW93-84E4)的重型柴油货车污染控制装置弄虚作假、以次充好,冒充排放检验合格产品出厂销售。其违法所得近72万元,货值金额约1525万元。

新法规定可处三倍以下罚款

针对唐骏欧铃的违法行为,环保部在公开的行政处罚决定书透露,除了没收唐骏欧铃的违法所得11万元外,并处货值金额二倍的罚款692万余元,罚没款合计近704万元。

相关报道:

    关闭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