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网

设为书签Ctrl+D将本页面保存为书签,全面了解最新资讯,方便快捷。
军事APP
当前位置:新闻 > 中国新闻 >

深圳拟修订物管条例 明确共有物业收益存入共有资金账户

深圳拟修订物管条例 明确共有物业收益存入共有资金账户
2018-01-06 09:01:21 央广网

近年来,小区业主与物业之间的纠纷事件时有发生。有的物业抱怨“收费难”,业主不配合工作;有的业主质疑物业利用小区资源“创收”后中饱私囊……

作为全国第一个成立业主委员会、成立第一家物业管理企业、出台全国首部地方性物业管理条例的城市,深圳在居民区物业管理方面又有了新举措。近期,《深圳经济特区物业管理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条例》)发布,明确共有物业收益归全体业主所有,必须存入共有资金账户。《条例》自2017年11月24日至12月25日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同时,有关部门将征集企业或组织代表30人,市民代表150人,于2018年1月15日参加《条例》网络听证会。

收支不明导致纠纷不断

“收支不透明,业主不信任物业管理公司,认为物业管理公司可能隐瞒收入、夸大支出、撤离时卷款走等;而物业管理公司也反映要求涨物业管理费用时,业主不同意。”深圳景洲大厦小区业委会主任邹家健从事物业管理活动十多年了,也参加了此次《条例》的起草过程。他告诉《工人日报》记者,这种权属不清,收支不明必然导致双方缺乏信任,产生争议。

据统计,目前深圳市全市共有住宅小区3597个,其中成立业委会的小区1476个,约占41%;采用物业服务企业管理的住宅小区3511个,约占97.6%。住宅小区物业管理的普及率处于全国领先地位。然而,近年来当地物业管理纠纷问题日益凸显,近3年投诉量分别为3210宗、3313宗和2611宗。物业纠纷呈现出诉求主体多元化、形式多样化、内容复杂化以及矛盾易激化等特点。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相关负责人介绍,物业纠纷主要体现在,一是共有产权权属不清,业主维权难;二是业主大会权利义务落实不到位,业主委员会成立难、运作难、换届难、监督难等问题突出;三是政府职能定位不清晰、监管措施手段欠缺;四是市场机制难以发挥作用,物业服务陷入低价低质恶性循环。

关键词:

相关报道:

    关闭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