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共中央印发了修订后的《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从党组的设置原则、职责、决策与执行、监督与追责等方面对2015年6月印发的《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进行了充实补充,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遵照执行。
党组作为党在中央和地方国家机关、人民团体、经济组织、文化组织和其他非党组织的领导机关中设立的领导机构,对贯彻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承担着不可替代的作用。然而,一段时间以来,部分党组在开展党建工作过程中,有的将党建工作和业务工作“眉毛胡子一把抓”,有的把党建工作和业务工作“隔江而治”,有的抓党建工作“蜻蜓点水”、浅尝辄止,抓业务工作却“不亦乐乎”、干劲十足。这导致党组在政治引领、责任落实和作用发挥上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
不谋全局者,不足以谋一域;不谋万世者,不足以谋一时。修订后的党组工作《条例》明确指出,要充分发挥党组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重要作用,确保党始终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坚强领导核心。这对新时代坚持党的全面领导,筑牢党的组织堡垒,夯实党的大厦根基,提高党的长期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具有重大意义。
找准职责定位,确保“对号入座”。瞄准“坐标系”,方能种好“责任田”。新修订的党组工作《条例》把党组职责细化为12项,并要求党组紧密结合本单位实际,对规定的重大问题进行明确、列出具体清单,党组书记必须认真履行抓党建第一责任人职责,党组其他成员按照“一岗双责”要求抓好职责范围内党的建设工作。对此,各级各地区各部门党组要对照《条例》要求,压实领导责任,明确职责分工,制定细化措施,切实管理好党建“一亩三分地”,确保党组在思想上始终与党中央同心同向,行动上始终与党中央同频同力。
新华社石家庄3月23日电(于爱华、刘永田、刘春兴)“‘十化五星’模式让村党支部抓党建工作的思路更加清晰,责任更为明确,工作有了抓手,基层干部干劲也更足了!”在2019年河北省承德县组织工作会议上
“针对监督执纪过程中发现的烟草行业异地交流干部住房普遍超标问题、国防科工局系统党员干部违规兼职问题等,驻部纪检监察组专门向党组发出纪律检查建议,督促开展全面排查和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