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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战就业季!用人单位开价80万抢人,多地政府频放大招

2017-12-16 11:02:36    央广网  参与评论()人

为抢人才,多地政府当“急先锋”

为了吸引、留下大学生,用人单位绞尽脑汁,政府也没闲着。

近期,多个城市动作不断,频放“大招”。

  上海:解决文化人才安居问题

据@上海发布 12月15日消息,上海市政府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新出台的《关于加快上海文化创意产业创新发展的若干意见》相关情况。

在文化创意产业方面,对青年人才,把解决“海漂”文化人才安居问题摆在突出位置,加大人才公寓、公租房保障力度;探索文创人才享受居住证积分加分等政策,鼓励青年人才扎根上海。探索将文化创意产业重点专业纳入非上海生源高校应届毕业生进沪就业重点专业和紧缺专业目录。

  江苏南京

12月15日,南京市政府发布《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意见中表示,应届高校毕业生,及全日制研究生以上学历人员,在南京就业创业即可落户。

在宁就业创业且家庭在本市无自有住房的青年大学生,可以申请租住人才保障住房。如果没有租住人才保障住房,可按博士 1000 元/月、硕士 800 元/月、学士和技师 600 元/月的标准,领取相应的住房租赁补贴。

对青年大学生、就业困难人员在南京首次创业,并正常经营纳税 6 个月以上的,政府将给予一次性 4000 元的创业成功奖励。

  陕西西安

近日,西安市出台《关于进一步鼓励吸引高校毕业生在西安就业创业的意见》。

近5年毕业或35周岁以下的高校毕业生创业,可申请贷款,额度最高50万元,期限一般为两年,并给予50%贴息。

3年内普通高校或5年内“985”“211”院校毕业大学生被纳入人才公租房保障范围,免于资格审核,给予1-2年租住过渡期,过渡期内执行廉租房租金标准。据介绍,租金每平米仅为2.89元,免收物业管理费和电梯公摊费。

年龄在35周岁(含35周岁)以下的高校毕业生,愿意在西安市市区就业、创业并定居生活的,可持相应学历学位证书等证件,直接申请落户,享受城镇居民公共服务。

资料图: 招聘会 图片来源:视觉中国

  河南郑州

11月,郑州市出台郑州史上最高“含金量”广纳人才新政。

“零门槛”落户范围覆盖职业(技工)院校毕业生、高校毕业生、留学归国人员。对新引进落户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35岁以下的硕士研究生、本科毕业生,三年内按每人每月1500元、1000元、500元的标准发放生活补贴;鼓励先落户后就业,落户后暂未就业或创业的,按上述标准发放6个月的生活补贴。

对符合上述条件的博士、硕士和“双一流”建设高校的本科毕业生,在郑首次购房分别给予10万元、5万元、2万元购房补贴。

“智汇郑州”人才政策发布会现场。来源:南方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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