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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政府原副秘书长朱廷峰被控受贿3500多万

2017-11-29 13:54:59    中国青年网  参与评论()人

2003年9月,万泽集团有限公司出资收购了玉龙宫公司,林伟光也成为了玉龙宫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按照约定,朱廷峰在未实际出资的情况下,由其亲属钟其方出面代持了玉龙宫公司35%股份。

检方指控,2006年2月,朱廷峰在担任深圳市规划局建设用地处处长期间,继续违规审批,将玉龙宫公司的用地置换到福田区莲塘尾片区,并于2006年6月核发用地方案图,此外,为进一步落实用地手续,2006年底,朱廷峰在担任福田区政府副区长期间,通过斡旋其他国家工作人员,最终帮助玉龙宫公司以协议方式办理了莲塘尾片区地块的用地手续。

在这之后,玉龙宫公司在莲塘尾片区开发运作了“云顶香蜜湖”项目,公开资料显示,2012年“云顶香蜜湖”一期开盘,均价为4 .6万元/平方米,而当年,深圳新房成交均价为1 .89万元/平方米。

作价转让空壳公司股权受贿

2005年12月,朱廷峰的亲属钟其方,将其代持的玉龙宫公司35%股份转让给林伟光控制的深圳市万泽实业有限公司。检方指控,林伟光按照朱廷峰、钟其方的要求支付3000余万元好处,而为隐瞒收受贿赂的事实,双方约定以钟其方银行账户收款,林伟光以股权转让款等名义先后向钟其方银行账户转款共计人民币1075万元。

此后,为进一步掩饰犯罪,朱廷峰与钟其方商议,由林伟光收购其控制的空壳公司,以所谓股权转让款的名义收取余下贿赂。2006年,朱廷峰的亲弟弟朱廷泉,将其与他人注册成立、并无实际经营的深圳市腾旭贸易发展有限公司,变更股东为朱廷泉等两人,后陆续虚增注册资本至人民币3300万元。

其后,深圳市腾旭贸易发展有限公司更名,再次变更股东为朱廷泉、钟其方,并于2007年迁址重庆,再更名为重庆市渝合投资有限公司。2008年,林伟光控制的公司分别与朱廷泉、钟其方二人签订股权转让协议,约定朱廷泉、钟其方将持有公司的股份作价转给林伟光控制的公司。2008年至2010年期间,朱廷泉、钟其方二人银行账户收到贿款共计2500万。

钟其方、朱廷泉涉嫌共同受贿,于今年9月在深圳市中级法院出庭受审。媒体公开报道显示,朱廷泉在庭上曾表示,腾旭公司的设立、增资到迁址,都是听从兄长安排。

目前,该案仍在审理中,将择日宣判。

关键词:受贿反腐深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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