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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政府原副秘书长朱廷峰被控受贿3500多万

2017-11-29 13:54:59    中国青年网  参与评论()人

11月27日,深圳市政府原副秘书长朱廷峰涉嫌滥用职权罪、受贿罪一案开庭审理,朱廷峰被控早年在规划国土部门任职时,利用职权便利,违规为深圳市玉龙宫实业发展有限公司落实福田区莲塘尾片区用地提供帮助,并伙同亲属收受该公司实际控制人林伟光给予的贿赂3500多万。目前,该案仍在审理中,将择日宣判。

  朱廷峰 南方杂志微信公众号 资料图

  涉嫌受贿主要在规划国土部门任职期间

朱廷峰生于1970年,是重庆人,其曾历任深圳市规划国土局南山分局副局长、深圳市规划国土局地政处处长、深圳市规划局建设用地处处长、综合业务处处长、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政府副区长,事发前,其担任深圳市政府副秘书长一职。

因涉嫌滥用职权并受贿,去年7月,经广东省检察院决定,朱廷峰被中山市检察院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同年8月,其被中山市公安局逮捕,最初,该案由中山市检察院侦查并移送审查起诉,后广东省检察院商请广东省高级法院同意,决定将案件交由深圳市检察院审查起诉,并由深圳市中级法院进行一审。

11月27日上午,该案开庭审理。根据检方指控,朱廷峰涉嫌受贿主要在其早年任职规划国土部门期间,违规利用职权便利,为深圳市玉龙宫实业发展有限公司(简称:玉龙宫公司)落实莲塘尾片区用地提供帮助,并伙同亲属收受玉龙宫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万泽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林伟光巨额贿赂,而玉龙宫公司,正是在莲塘尾片区开发了知名豪宅“云顶香蜜湖”项目。

违规审批帮忙置换用地 担任副区长仍从中斡旋

根据检方指控,早在2003年时,时任深圳市规划局地政处处长的朱廷峰,利用其在处理土地审批流转过程中掌握的信息,与万泽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林伟光约定,由林伟光出资收购玉龙宫公司,朱廷峰则利用职权便利,为落实玉龙宫公司名下用地指标提供帮助,待林伟光收购玉龙宫公司后,给予朱廷峰玉龙宫公司35%股份作为好处。

而收购玉龙宫公司的缘由,此前有媒体公开报道提及,玉龙宫公司名下曾有位于蛇口片区地块的用地指标。不过,检方指出,该用地指标也是当时深圳市规划国土局南山分局违规为玉龙宫公司安排,并且,早在2002年5月,朱廷峰明知玉龙宫公司土地审批过程存在违规,仍然审批同意,保留了玉龙宫公司的用地资格。

关键词:受贿反腐深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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