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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岁女童倒地受伤陷罗生门 事发地刚好无监控覆盖

2017-11-08 06:51:00    央广网  参与评论()人

经过交警队调查,由于欣欣体重过轻,电动车剐到欣欣后并未倒地损坏,交警无法鉴定电动车损害程度及剐撞位置。由于事故发生位置恰好位于摄像头正下方,摄像头拍摄范围未能覆盖事故现场。最终交警队认为该事故的事实不清,不确定石婷婷和欣欣的责任。此外,经鉴定,石婷婷驾驶的电动两轮车一些指标超出电动车标准,该车应属于摩托车,即属于机动车范畴 。

被告称出于善心陪同去医院

“起诉书所陈述的事情和我经历的事情严重不符。”当天究竟发生了什么,被告石婷婷给出了截然不同的说法。石婷婷回忆,当天其骑电动车路过事发现场时,听到身后有人大声呼喊,她停下电动车后回头观望,发现一个老太太抱着一个孩子走过来,声称石婷婷撞了孩子。“我根本没有剐撞到孩子,也不清楚孩子是怎么受伤的。”

过了一会儿,胡强走过来冲着石婷婷大吼,指责她撞人,并称老太太看到了事情发生的过程。胡强回头对老太太说,“你怎么不拉着她点,拉着她她还能跑吗。”随后胡强转过头来用难听的语言辱骂石婷婷,并试图举起手打人。石婷婷表示,她当时提出报警。“现场有监控,没撞就是没撞。”此时,胡强拒绝了报警的建议,表示先带孩子去医院,石婷婷必须陪同。“我当时说可以去,反正有监控,不怕你讹。”

随后石婷婷坐上了胡强的车一起去医院,路上老太太一直重复着对孩子说,“我的宝儿,奶奶对不起你。”石婷婷此时也给丈夫打了电话,让他赶到医院。

关于600元钱,石婷婷解释说,当时胡强表示自己没带多少现金,她便将钱包里的600元借给了胡强。在医院,出于善心,看到老太太抱着孩子吃力,她也帮着抱了孩子。

石婷婷回忆,当天下午,双方回到胡强家协商,丈夫要求胡强还600元,但胡强不仅不还,还向她索要一万元,并试图扣押她的身份证。她此时再次提出报警,但胡强始终坚持不报警,老太太还堵在门口不让她离开。迫于无奈,石婷婷的丈夫打了110报警。民警来到后建议向交警报警。

“我真不知道我的车是机动车。”石婷婷解释,当时购车时厂家告知她该车属于电动车,平时交警也会指挥驾车的她进入非机动车道行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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