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新闻 > 中国新闻 > 正文

宁夏印发《关于进一步强化2017年冬季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

2017-11-04 19:45:57    央广网  参与评论()人

央广网银川11月4日消息(记者徐升)近日,宁夏回族自治区 “蓝天碧水·绿色城乡”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强化2017年冬季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通知》要求,对全区工业锅炉实施停产措施,2018年3月底前,全区除水利工程外的土石方施工全部停工。并采取重点企业错峰生产、驻场监管等措施,进一步加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

《通知》从强化燃煤污染防治、城市扬尘污染防控、重点企业排污整治、机动车污染防控、保持执法检查高压态势、加强监测预报预警等6个番方面提出具体要求。要求,将全部淘汰城市建成区20蒸吨以下燃煤小锅炉,对不达标排放、销售不合格燃煤等企业实施高限处罚; 2017年11月16日起,全面停止贺兰山东麓砂石开采;从2017年12月1日到2018年3月10日,按照国家要求继续实施水泥企业错峰生产;严禁加油站销售不合格油品,并监督加油站油气回收设施正常使用,自2017年11月1日起,未完成油气回收改造的加油站停止运行;对执法检查发现的违法企业,全部列出问题清单,严格执行按日计罚、查封扣押、限产停产、行政拘留等法规制度,保持对环境违法犯罪严打高压态势;各地市政府要按照自治区政府新修订印发的《宁夏回族自治区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宁政办发〔2017〕127号),完善本地区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及时启动应急预案,果断采取响应措施,削减重污染天污染物浓度峰值,减轻重污染天气影响。

据了解,今年1-10月,宁夏回族自治区全区可吸入颗粒物(PM10)平均浓度同比仍不降上升,尤其进入冬季后,由于燃煤量增加和不利气象条件等因素,各市大气污染进一步加重,大气污染防治形势仍十分严峻。

关键词:宁夏大气污染

相关报道: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