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新闻 > 中国新闻 > 正文

鹦鹉案二审下周一开庭 当事人:想早点出去再要个孩子

2017-11-03 00:10:57    中国青年网  参与评论()人

法制晚报?看法新闻 (记者 张蕊)11月2日,“鹦鹉案”代理律师斯伟江前往看守所会见了“鹦鹉案”当事人王鹏。这是代理案件以来,斯伟江第一次会见王鹏。 深圳男子王鹏贩卖自养鹦鹉,被当地法院以非法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一审判处有期徒刑5年。一审判决后,王鹏提出上诉。11月6日,此案的二审将在深圳市中院公开审理。

虽然对整个案件依然很迷惘,但王鹏的精神状态还不错,本次会见,斯伟江主要是和王鹏核实一些案件相关的证据,“检察院提交了很多微信和QQ记录,这些他都是承认的。”而王鹏一直强调的是,他并不知道买卖鹦鹉是犯法的。

当事人王鹏称喜欢鹦鹉

在和王鹏交谈的过程中,斯伟江发现,王鹏的话并不多,但只要说起鹦鹉来,话匣子就被打开了。“说得头头是道。”

斯伟江问王鹏,“你卖鹦鹉是为了补贴家用,还是有其他的原因?”王鹏的回答是,“爱好”。按照王鹏的说法,他繁殖的鹦鹉售出后,他会再买一些自己喜欢的鹦鹉来饲养,卖鹦鹉的钱大部分还是花在鹦鹉身上了。比如买贵的鸟笼,买进口鸟奶粉等。

“有一次王鹏饲养的鹦鹉难产,当时的情况是,如果10个小时生不出来,鹦鹉就会死亡。当天晚上十点,王鹏带着那只难产的鹦鹉去了一个有经验的鸟友家里,还因此和他妻子吵了一架。”斯伟江认为,从这一点来看,王鹏确实是真的喜欢鹦鹉。

当然,让王鹏没有想到买卖鹦鹉是犯罪的,还有一个重要的原因。王鹏第一次捡到鹦鹉后没多久,他就去广州出差了。在当地的一个市场里,他看见有售卖鹦鹉的商家,还问了价,“他觉得1000多元有点贵,就没买。”斯伟江说,后来王鹏是在网上花了几百元,给自己捡到的那只鹦鹉配了对。“他完全没有意识到这是犯罪行为。”

如果能早点出去,就再要个孩子

在整个会见中,除了回答斯伟江的问题,王鹏还问了不少关于妻子、孩子和父母情况的问题,他说让妻子多写信,他说自己很想家。

昨天(11月1日),是王鹏的儿子小宝两周岁的生日。从被抓的那天起,王鹏就连小宝的照片都没有再见过了。在看守所的这一年半里,他只能靠自己的想象,想小宝多高了,多重了,和谁更像一些。是不是会叫爸爸、妈妈了,是不是自己学会吃饭了。

相关报道: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