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30日下午, Note7自燃机主起诉三星要求道歉并赔偿一案,在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法院开庭。原告为此提交了多达13份证据并诉称,三星存在欺诈行为,要求三星三倍赔偿购机款17964元,以及对损毁的价格17888元的电脑进行赔偿。该案没有当庭宣判。
购机前三星多次声明电池没问题
2016年9月25日下午,在广州工作的回先生购买了一款三星Note7手机。但是,在使用不到13个小时后,这款手机就发生了自燃现象,还把其电脑给烧坏了。
事实上,在此之前,三星note7海外版和国行版已发生过多起电池自燃事件。2016年9月2日,三星电子宣布,为保障消费者的放心使用,将在部分国家,针对Galaxy Note7可能存在的电池隐患进行主动更换。9月1日起在中国市场正式发售的国行版本,由于采用了不同的电池供应商,而不在此次更换范畴,中国消费者可以放心购买。9月14日三星再次重申了这份声明。
“被告两次发布声明,均强调可以放心购买和使用,所以我还是放心购买了Galaxy Note7。”在法庭上,当事人回先生表示。
手机买回后,回先生还是“中招”了。在法庭上他回忆了当时的细节:2016年9月25日下午5时收到手机,当晚8点开始使用,当晚由于失眠,次日凌晨4点用原装充电器为手机充电,6时左右,正在摆弄过程中,突然“嘭”的一声,一下子看到一朵云在飘,然后整个屋子都是烟,“我下意思地将手机一扔,正好扔在苹果电脑上,导致电脑受到损毁。我用手指头去移动手机,但由于温度太高导致手指头被灼伤”。
25日下午,三星售后进行现场勘探,回先生称在交涉无果后,9月26日早晨,回先生将他的遭遇放在网上,并表示因为手机内部燃烧导致烧毁。回先生的遭遇引起了媒体和网络的关注。
但紧接着9月29日,三星中国再次在国家质检总局显要位置发布声明,由于与海外版采用了不同的电池供应商,三星经与权威检测机构泰尔实验室以及Exponent试验所再次检测,检测结果均显示,烧损的部位并非在电池区域,电池内部也未发现明显破损的痕迹,推定系外部热冲击导致的手机燃损。
原告:三星明知产品缺陷存在欺诈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