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新闻 > 中国新闻 > 正文

财政部:文化央企严控以非公开协议方式交易国有资产

2017-10-25 14:51:55    央广网  参与评论()人

人民网北京10月25日电 (记者蒋琪) 记者从财政部网站获悉,近日,财政部印发《中央文化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办法》,要求中央文化企业在2017年12月底前建立完善内部国有资产交易管理制度。

通知明确,中央文化企业国有资产交易行为包括产权转让、增资、资产转让行为。企业发生上述经济行为应当在上海和深圳两个文化产权交易所(以下简称文交所)交易,严格控制以非公开协议方式进行国有资产交易。

通知要求,财政部负责制定中央文化企业国有资产交易有关制度,依法决定或批准中央文化企业的国有产权转让和增资行为,监管中央文化企业国有资产交易工作。主管部门负责具体监督中央文化企业国有资产交易行为,督促企业建立内部国有资产交易管理制度,对企业国有资产交易行为进行检查。中央文化企业负责建立内部国有资产交易管理制度,决定本企业资产转让行为,以及其子企业的国有产权转让和增资行为,监督其各级子企业国有资产交易行为,并定期向财政部和主管部门报告企业国有资产交易情况。文交所负责为中央文化企业及其各级子企业国有资产进场交易提供专业服务,向财政部报告中央文化企业国有资产交易情况。

通知指出,涉及中央文化企业内部资产转让或文化行业特殊资产转让,确需在国有及国有控股、国有实际控制企业之间非公开协议转让的,由转让方逐级报中央文化企业审核批准。

通知强调,2017年12月底前中央文化企业应当建立完善内部国有资产交易管理制度,在履行必要的内部决策程序并报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由主管部门报送财政部备案。每年1月31日前,中央文化企业将上一年度的企业国有资产交易情况报告报送主管部门,主管部门审核后报财政部。

通知全文如下:

关于进一步规范中央文化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管理的通知

财文〔2017〕140号

党中央有关部门,国务院有关部委、有关直属机构,全国政协办公厅,高法院,高检院,有关民主党派中央,有关人民团体,中国出版集团公司、中国对外文化集团公司、中国广播电视网络有限公司,上海文化产权交易所,深圳文化产权交易所:

相关报道: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