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已经跟进监管。今年8月1日,交通运输部等10部门出台《关于鼓励和规范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发展的指导意见》,明确要求加强用户资金安全监管,“在企业注册地开立用户押金、预付资金专用账户,实施专款专用,接受交通、金融等主管部门监管”。9月中旬,北京市又出台相关指导意见强调“实行专款专用”。尽管监管措施已经出台,依然未能防范酷骑单车押金风险事件,不得不警惕这一行业乱象。纵观我国诸多共享单车企业,已经形成数十亿乃至上百亿的巨额押金量,酷骑单车已经敲响押金监管的警钟。严格押金管理,确保资金安全是当务之急。
有专家指出,境外对于押金和预付费的管理,在法律上规定专款专用,不能随意投资,是消费者保护的一项基本权利,国内对于押金的管理使用没有明确法律规定。目前,仅有国家有关部门出台了“专款专用”的意见,笔者认为不妨“再进一步”,适时从法律上予以明确,防范类似酷骑单车事件重演,切实加大消费者权益保护力度。
本报北京3月19日电(记者刘志强)交通运输部、中国人民银行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日前起草了《交通运输新业态用户资金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于3月19日对外发布,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