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网

设为书签Ctrl+D将本页面保存为书签,全面了解最新资讯,方便快捷。
军事APP
当前位置:新闻 > 中国新闻 >

北京新规防“葛宇路”再现:保障配套须与住宅同步交付

北京新规防“葛宇路”再现:保障配套须与住宅同步交付
2017-10-08 06:16:53 央广网

  

资料图:北京交管部门正式启动了路口秩序环境综合治理工作,重点针对斑马线、停止线“两线”,倡导停车不越线,礼让斑马线,积极营造文明有序的城市道路交通环境。 中新网记者 金硕 摄

市住建委出新规防“葛宇路”再现

保障配套须与住宅同步交付

本报讯(记者 朱开云)市住建委日前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居住项目代征城市道路用地和配套设施建设管理的通知》(下称《通知》),确保居住项目住宅与各类公共服务设施、市政公用设施同步建设、同步交付使用。根据《通知》,配套设施未按时进行建设的项目,市、区住房城乡建设委(房管局)不予办理预售许可手续;配套设施未按时进行建设并移交的项目,不予办理现房销售备案。

今年,“葛宇路”道路名牌事件受到社会舆论广泛关注,反映出政府管理部门在对开发项目代征道路管理工作中,存在一定的信息不对称、机制不完善,以及行业监管缺位的问题。市住建委相关负责人表示,《通知》旨在加强监管、完善规定,避免未来再次发生类似的问题。

据了解,所谓“居住项目代征城市道路用地和配套设施”,就是指在居住项目开发建设中,按照《规划设计方案审查意见复函》或《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相关约定,应由房地产开发企业负责代征的城市道路用地,以及应由房地产开发企业负责开发建设的公共服务配套设施和市政公用基础设施。

《通知》要求,在北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居住项目开发建设经营活动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规划设计方案审查意见复函》或《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要求编制《居住项目建设方案》。

关键词:

相关报道:

    关闭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