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海口9月20日消息(记者朱永 通讯员赖永驰 刘伟甲 罗凤灵)近日,海南省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一起涉案金额达2.8亿余元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审案件,历时2年的纠纷得以圆满解决,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2013年1月25日,东方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房地产公司)将位于东方市的某项目一期工程发包给中国某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设公司)承建,双方签订了《工程施工合同》,约定了结算工程款的方式和期限。合同签订后,建设公司依约进场施工。2015年6月25日,该项目竣工验收并移交房地产公司。后因房地产公司未依约支付所欠工程款,建设公司遂诉至海南二中院。
海南二中院立案受理后,经合议庭审查认为,双方主要对工程造价和已付工程款存在争议。为查明工程造价,合议庭依法委托鉴定机构对涉案工程进行造价鉴定,历经10余次质证、听证,在充分听取双方当事人及鉴定机构的意见后,公开、公正的确定了鉴定材料、鉴定方法,最终鉴定工程造价为2.8亿余元。
为查明已付工程款,海南二中院主审法官多次赶赴东方市,组织双方当面对大量的单据、账本进行质证、对账后,查清了已付工程款。合议庭法官以专业、细致、公正的工作作风和态度赢得了双方当事人的信任,主审法官趁热打铁,立即开展调解工作。最终在案件事实清楚、双方当事人自愿的基础上达成调解协议,房地产公司将在约定期限内向建设公司支付所欠工程款,至此,案结事了。
据该案的主审法官介绍,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件因诉争标的额大、当事人矛盾激烈、案件复杂、证据材料繁多、程序繁琐、工作量大,成为人民法院审理案件中的难点。该起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件圆满解决,得益于双方的互谅合作基础,不仅妥善处理了纠纷,化解了双方矛盾,同时也维护了海南西部经济社会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