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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发放失业保险技能提升补贴 分三级发放最高2500元

2017-09-06 14:36:50    中国青年网  参与评论()人

人民网哈尔滨9月6日电(韩婷澎)记者从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获悉,今年8月,该省出台了《黑龙江省失业保险技能提升补贴申领发放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进一步充实和强化了失业保险制度预防失业、促进就业功能的发挥。

哪些人能申请?

《办法》对失业保险技能提升补贴政策的受益范围进行了明确:在黑龙江省辖区内依法参加失业保险、其单位和本人履行缴纳失业保险费义务的人员,本人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

具体的申领条件为:一是依法参加失业保险,单位及本人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36个月(含36个月)以上;二是自2017年1月1日起,在职期间取得由人社部发布的《国家职业资格目录清单》中所列的技能人员初级(五级)、中级(四级)、高级(三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经测算,黑龙江省每年约有9万名职工受益。

补贴标准有多高?

黑龙江省技能提升补贴的标准全部按照人财两部提出的补贴标准上限确定。具体标准为:参保人员取得初级(五级)职业资格证书或技能等级证书的,补贴标准为1000元;参保人员取得中级(四级)职业资格证书或技能等级证书的,补贴标准为1500元;参保人员取得高级(三级)职业资格证书或技能等级证书的,补贴标准为2000元。

《办法》规定,技能提升补贴标准向各地区的紧缺急需职业(工种)予以较大倾斜。各失业保险统筹地区可根据本地区重点产业发展的实际情况和技能人员培训需求,在列入《国家职业资格目录清单》中的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目录中,自行确定不超过10个职业(工种)做为本地区紧缺急需职业(工种)。紧缺急需职业(工种)应紧密结合黑龙江省重点产业建设需要,以新材料、生物医药、新能源装备、新型农机装备、交通运输装备制造、绿色食品、煤化石化、矿产钢铁、林产品加工、现代服务业,以及节能环保、“互联网+”、电子商务、现代物流、旅游休闲、健康养老、家庭服务等领域的职业(工种)为主。

职工取得列入本地紧缺急需职业(工种)目录的职业资格证书或技能等级证书的,初级(五级)证书补贴标准为1200元;中级(四级)证书补贴标准为1800元;高级(三级)证书补贴标准为2500元。

如何进行申请?

一是受理申请的经办机构通过“全国联网职业资格证书查询系统”和“黑龙江省职业技能鉴定中心证书查询平台”查询、与失业保险参保缴费信息比对等方式,对申领人申领资格进行初审,并将初审情况当场告知申领人。

二是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对申请审核通过后,在相关门户网站公示补贴申领信息,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三是经审核符合申领条件的,于批准申领的次月将补贴拨付至申领人本人的银行账户或开通金融功能的社会保障卡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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