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9月1日讯(记者 王斌)今日,记者从省人社厅获悉,省人社厅、省财政厅下发通知,将利用失业保险支持企业职工提升职业技能。企业职工学技能,失业保险给补贴,每年惠及近9万名职工。
省人社厅明确,对依法参加失业保险,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36个月(含)以上,在2017年1月1日后取得初级(五级)、中级(四级)、高级(三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企业职工,由失业保险给予技能提升补贴。补贴标准按初级(五级)、中级(四级)和高级(三级)分别为1000元、1500元和2000元。
省人社厅失业保险处负责人介绍,失业保险基金用于企业参保职工职业技能提升补贴,有利于引导和鼓励企业职工积极参加职业技能培训,通过提高职业技能来增强就业能力,提升职业转换能力。此举在充分发挥失业保险基金促进就业和预防减少失业功能的同时,推动职工实现稳定就业和更高质量就业,促进我省人力资源提档升级,为产业转型升级提供人才支持。
领取这项补贴可以职工本人提出申请,也可由企业集中代为申请。企业职工应在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核发之日起12个月内,到本人失业保险参保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申领职业技能提升补贴,失业保险经办机构通过联网查询、与失业保险参保信息比对等方式,对职工个人提供的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以及参保信息进行核查,经审核、公示后将补贴资金直接发放至职工本人社会保障卡或个人银行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