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合肥9月5日电(记者 张紫赟)记者从安徽省人社厅获悉,为缓解就业总量压力,该省近日出台了新一轮促进就业创业的政策。对毕业2年以内的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首次创办小微企业并正常经营6个月以上的,给予不少于5000元的一次性创业扶持补贴。
根据新政,在初始创业者或小微企业自主提供反担保、自愿承担贷款利息的前提下,个人贷款额度可提高至50万元,小微企业贷款额度可提高至400万元。
为鼓励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安徽正研究设立高校毕业生创业基金,为高校毕业生创业提供股权投资等融资服务;并鼓励支持各地对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给予适当住房补贴或提供人才公寓、公租房等住房保障,吸引更多高校毕业生在皖就业创业。
在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小微企业就业方面,对小微企业新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安徽支持地方给予稳定就业12个月以上的高校毕业生一次性就业补贴,补贴标准可参照高校毕业生1个月社会保险月平均缴费基数确定。
为支持新就业形态发展,安徽新政规定,新兴业态企业招用就业困难人员、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的,按规定给予企业5项社会保险补贴,不含劳动者个人缴纳部分;开展岗前培训的,给予一次性培训补贴;其他新兴业态从业者,属于就业困难人员或离校1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每人每月给予250元职工养老保险补贴和60元职工医疗保险补贴,其中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职工养老保险补贴为每人每月3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