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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权发布: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举会议成员名单(草案)》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举会议成员名单(草案)》的说明

2017-09-02 01:00:50    新华网  参与评论()人

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向上述范围内的人员征询意见,共发出征询意见函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举会议成员登记表》2194份。交回选举会议成员登记表并表示愿意参加选举会议的有1996人,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林郑月娥。经审查,交回选举会议成员登记表并表示愿意参加选举会议的1996人中,有4人填报为非中国公民,1人因丧失香港特别行政区第五任行政长官选举委员会委员资格不符合选举会议成员登记条件,1人撤回登记,1人去世,具有中国公民身份并表示愿意参加选举会议的有1989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选举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办法》的规定,香港特别行政区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举会议成员共计1989人。

二、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举会议成员名单(草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选举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办法》第五条的规定,澳门特别行政区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举会议,由参加过澳门特别行政区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举会议的人员,以及不是上述人员的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中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二届全国委员会委员、澳门特别行政区第四任行政长官选举委员会委员中的中国公民和澳门特别行政区第五届立法会议员中的中国公民组成。但本人提出不愿参加的除外。澳门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为澳门特别行政区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举会议的成员。

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向上述范围内的人员征询意见,共发出征询意见函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举会议成员登记表》511份。交回选举会议成员登记表并表示愿意参加选举会议的有482人,包括澳门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崔世安。经审查,交回选举会议成员登记表并表示愿意参加选举会议的482人中,有1人撤回登记,具有中国公民身份并表示愿意参加选举会议的有481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选举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办法》的规定,澳门特别行政区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举会议成员共计481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举会议成员名单(草案)》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举会议成员名单(草案)》及以上说明,请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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