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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监察法草案拟6月初审 房产税法将预备论证(3)

2017-05-02 19:25:50    中国人大网  参与评论()人

继续推进立法工作制度化建设。健全立法论证、听证机制,做好法律案通过前评估和立法后评估工作,继续加强法律解释工作。按照已制定出台的有关工作规范和实施意见,开展立法项目征集,及时向有关方面了解、征求立法项目建议,对有关方面提出但仍存在较大意见分歧的立法项目,组织开展专题论证;做好全国人大有关专门委员会、常委会工作机构组织起草重要法律草案工作;扎实做好公布法律草案征求意见工作,健全公众意见采纳反馈机制;加强基层立法联系点建设,进一步发挥各联系点在听取基层意见、解剖分析问题、培养锻炼干部等方面的作用。

认真总结本届立法工作,筹划编制下届立法规划。各相关单位要及早筹划总结本届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立法工作,特别要认真总结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以来立法工作的成果和经验,及时启动编制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的前期准备工作。

切实改进备案审查工作。加强备案审查制度和能力建设。发挥各专门委员会与常委会工作委员会主动审查的作用,对新制定的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逐件进行审查,有重点地对地方性法规进行主动审查。高度重视国家机关和社会团体、企事业组织以及公民提出的审查建议,健全审查建议研究处理机制,认真做好反馈工作。对违反宪法法律的法规、司法解释,加大监督纠正力度。制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规程,加快全国统一的备案审查信息化平台建设。大力开展备案审查工作培训、研讨和经验交流,加强对地方人大备案审查工作的指导。

进一步做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研究和立法宣传工作。注重对立法工作中重大理论问题的研究,及时总结、提炼立法经验,探索、把握立法规律,为立法工作提供理论指导。研究完善立法技术规范。丰富宣传方式,拓展宣传渠道,增强宣传效果。继续采取新闻发布会、专题采访等多种形式,通过电视、报纸以及新型媒体等渠道,开展法律案起草、审议和通过后的宣传工作,主动回应社会关切,积极引导社会舆论。

加强对地方立法工作的指导。办好全国地方立法工作座谈会,适时召开设区的市地方立法工作专题会议。开展“精准立法、促进社会文明”专题研究,推进相关工作。采取多种方式,加大对地方立法相关人员的培训力度,继续举办覆盖立项、起草、审议、备案审查等立法全过程的专题培训班,逐步建立常态化培训机制,着力提高设区的市立法能力和水平。

积极推进立法工作队伍建设。始终将思想政治建设摆在首位,要求立法工作人员坚定理想信念、培养奉献精神,不忘初心,继续前进。坚持从严教育、从严管理、从严监督,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积极通过挂职锻炼、交流培训、蹲点调研等方式,有计划、有组织、多层次地加强对立法工作人员的培养,着力提高遵循规律、发扬民主、加强协调、凝聚共识的能力。按照加强法治工作队伍建设的总体要求,坚持多渠道选拔优秀立法人才,继续推动建立健全立法人才交流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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