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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民项目腐败频发:副处级干部骗国家补贴433万(2)

2016-12-26 02:25:52    经济参考报  参与评论()人

在辽宁辽阳郝景新窝案中,孙德兴、刘雪艳一伙人如何巧妙设局、蒙混过关,捞得巨额专项资金呢?记者通过与承办检察官、法官以及涉案者本人接触,了解到其中鲜为人知的内幕。

以孙德兴案例为例,其仅有初中文化,原是辽阳县一养殖专业合作社的负责人,后成立辽阳溢丰亚生物有机肥有限公司。“2011年,县政府决定用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项目部分专项资金在隆昌镇建设一座畜禽养殖粪便处理站,购买加工生产生物有机肥的设备,无偿提供给项目承建方。”孙德兴说,得到这一信息后,感觉发财的机会来了,于是在同年9月,送给郝景新10万元,又给隆昌镇党委书记、镇长各2万元。借此其提出要承建项目,并顺利拿下。

2012年1月,辽阳县财政局责成隆昌镇政府与孙德兴签订协议,约定政府投资购买的设备所有权归政府,孙德兴的公司有使用权。拿到项目后,孙德兴利用辽阳县政府委托其协助采购该套生产设备的机会,多次与刘雪艳、马连发及设备供应商——山东省泰安市利丰化工设备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张殿军商量,要求张与辽阳县财政局签订采购年产量为5万吨设备的合同,实际发给孙德兴的是年产量2万吨的设备,设备差价款返给孙德兴。

2012年10月,孙德兴以买受人的名义与泰安市利丰化工设备有限公司签订了采购年产量为5万吨设备的合同。之后,辽阳县财政局先后三次将年产量为5万吨的设备款共计365万元汇给山东公司。该公司留下2万吨的设备款125万元后,将余款239万元返给孙德兴。

《经济参考报》记者采访了解到,为大肆套取侵吞惠民资金,从腐败官员到不法商人,不断上演着各种潜规则和骗术。主要有三种手法:一是拉拢腐蚀“一把手”,权力滥用牟利;二是营造回扣潜规则,内外勾结侵吞;三是花样百出钻空子,不法商人冒领。

  骗补之手伸向“冷门”领域

一个副处级干部牵头,联手不具备条件和资质的人,一路过关,创办培训类学校……披着虚假外衣的两所学校骗得国家普惠制培训补贴433万元。本溪市中级法院宣判的一起虚假办学骗取国家巨额补贴案发人深思。

《经济参考报》记者从本溪中院了解到,2007年9月,李平利用身为本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业能力建设处工作人员、负责民办学校申办手续受理和审查的职务便利,与郎杰、林莉共谋,使郎杰、林莉申办的本溪市生源职业培训学校获得办学许可证,成为普惠制学校。2008年至2010年间,三人骗取国家补助就业专项资金共计171万元。2007年8月,李平在负责受理审查申办人崔大军申办的本溪市腾达职业技能培训学校期间,使不具有大学学历和教师资格的崔大军通过审查,成为该所学校的校长兼法人,并借机骗取国家补助就业专项资金共计262万元。

法院认定,李平、郎杰、林莉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李平职务上的便利虚假办学,共同骗取国家普惠制培训补贴,均构成贪污罪。李平还犯玩忽职守罪,使国家遭受重大损失,数罪并罚,对其执行有期徒刑12年。判处郎杰有期徒刑10年6个月,判处林莉有期徒刑3年,缓刑5年。

据悉,国家普惠制就业培训的宗旨是为了提高劳动者的职业技能和创业能力,进而实现再就业。财政部门按国家政策给予一定补贴,其中70%的培训补贴评定采取日常培训检查评定和季度集中检查评定相结合的方式,30%奖励补贴评定按照被培训人员就业率和培训单位提供的就业证明进行核定。本溪市生源职业培训学校于2008年被本溪市普惠制就业培训领导小组办公室认定为合格单位,随后两年的年检也合格,“顺理成章”拿到了补贴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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