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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院院士:霾造成的危害可将其定义为气象灾害(3)

2016-12-18 11:08:08    中国经济网  参与评论()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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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前一波“霾”尚未散尽时,北京市空气重污染应急指挥部发布,将于12月16日20时启动空气重污染红色预警,预计12月21日夜间起空气质量将逐步改善,届时将根据空气质量实况及预报适时解除预警。

入冬后,频频出现空气重污染红色预警,这使诸多专家学者及民众担心,将霾列入气象灾害行列,或将成为地方政府推卸治污不力责任的捷径。

事情起于,11月23日,《北京市气象灾害防治条例》草案(下称《条例》草案)修改二稿提交北京市人大常委会,进行第三次审议。这次草案维持了将霾列入气象灾害定义的内容。此前两次审议分别在5月26日、7月20日,均引发公众关注。

进入三审阶段,意味着只要第三次审议通过,霾将被正式写入《北京市气象灾害防治条例》气象灾害的定义之中。离“拍板定论”仅一步之遥,然而,北京市政府相关方面尚未对公众做更进一步说明,将霾列入气象灾害的依据是什么。

工程院院士:霾造成的危害可将其定义为气象灾害

因此,关注大气污染治理的公众和专家学者更觉时间紧迫,有必要论清楚,究竟怎么做才能真的呼吸到清洁空气。

定义之争

在《财经》记者获得的一份对《条例》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称,“将霾纳入气象灾害的定义”系由“市政府提请审议”,法制委员会认为,“霾是气象灾害的一种,应当纳入本条例调整的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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