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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3启监督程序 赵玉南诈骗案:漫长的申诉(2)

2016-11-22 00:45:02  中国经济周刊    参与评论()人

赵玉南公司的法律顾问于道哲回忆整个过程说,“这有点像是先把你打入‘牢狱’,然后找一个罪名安在你头上,多少有点‘欲加之罪’的意思。”

珠江百万庄高级别墅区如今已变为一所技术学校的宿舍。

珠江百万庄高级别墅区如今已变为一所技术学校的宿舍。

欲加之罪?

那么,合同诈骗罪从何而来?

时间再回到海南房地产大泡沫时期。

1993年6月,中央开始宏观调控,宣布全面控制银行资金进入房地产业。

银根全面紧缩,半年之后,赵玉南重金打造的珠江百万庄别墅区项目也面临着巨大的资金压力。

为了缓解资金压力,1994年1月及1996年2月,赵玉南的珠建集团公司与原中国投资银行海南省分行(下称“原投行”,现为光大银行)签订担保协议,并以“百万庄别墅区”项目作为反担保抵押物。珠建集团公司两次获得了共7700万元的信用担保,再以该信用担保向多家金融机构借款7700万元。

需要指出的是,在签订担保协议之前,百万庄别墅已预售了28栋,6栋作为利润分配给了关联公司。

按赵玉南的说法,在签订担保协议前,他们委托原海南会计师事务所对“百万庄别墅区”项目进行了评估,评估报告中,百万庄别墅的价值已扣除了预售的28栋别墅资产价值以及6栋别墅的资产价值(4700余万元),并将评估报告提交给了原投行。

据赵玉南方面提供的原海南会计师事务所1993年11月5日出具的第028号评估报告显示:扣除销售房屋预收款47376178元;评估后土地使用权和房屋两项总值为91572602元。

理论上,反担保抵押物“百万庄别墅区”的评估价远大于投行担保借款的7700万元,足以清偿。

但这份评估报告是否真实存在,成为后来争议的焦点。那是后话。

之后,如大家所知道的那样,国家的宏观调控政策对海南房地产市场的影响持续了近10年之久。

珠建集团公司的7700万借款最终也没有还上。原投行承担了7700万元借款的连带清偿责任。

“之后长达7年多的时间里,原投行既未对反担保抵押物办理抵押登记,也未在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后对反担保抵押物行使抵押权,始终没有要求珠建集团公司和珠建股份公司承担7700万元的偿还责任。”于道哲说,由于原投行没有行使抵押权,2000年4月,海南省高院裁定将“百万庄别墅区”资产确权给了其他债权人。

如前所述,两年之后,赵玉南突然失去自由,被以6项罪名调查。这起原本平常的抵押、担保、借贷经济活动被“坐实”为合同诈骗。这也是赵玉南涉嫌的6项罪名中最后唯一认定的罪名。

2004年初,海口市检察院指控称:1994年元月、1996年2月,赵玉南隐瞒了百万庄别墅区已出售的真相,利用百万庄别墅区做反担保抵押,骗取中国投资银行(现为光大银行)海南省分行的信任,两次为海南珠江建设(集团)公司提供了7700万元的信用担保。该集团公司利用担保,先后借款7700万元,赵玉南将大量资金通过非法手段进行转移,致使所有款项均被法院判决投资银行承担连带责任。

同年5月,海口市中院一审判决认为,珠建集团公司在签订担保协议、借款合同及履行过程中,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对方当事人7700万元,被告人赵玉南系珠建集团公司法定代表人,其行为已构成合同诈骗。其中,珠建集团公司签订担保协议时,隐瞒了百万庄别墅已出售28栋及分配6栋的事实,骗取他人提供7700万元信用担保。借款到期后,赵玉南指使他人设立公司,将珠建集团公司的资产转移,以逃避债务,拒不还款,致使担保借出的7700万均由他人承担担保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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