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县四考生高考志愿被篡改案宣判
被告人母亲跪求受害人家长谅解
25日下午,备受关注的单县四考生高考志愿被篡改案昨日宣判,被告人陈某犯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陈某当庭表示服从判决,被篡改志愿考生小田、小许和小朱的家长参加旁听,对于判决结果,他们表示不认同,有家长直接表示将提起上诉。
认罪态度较好,酌情从轻处罚
25日下午3点,备受关注的单县四考生高考志愿被篡改案宣判正式开始。被告人陈某的家长以及被篡改志愿考生小田和小许、小朱的家长均来到庭审现场。
单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审判员周博宣读了判决结果。被告人陈某在家使用电脑登录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网上报名系统,对田某、朱某、凡某、许某的高考志愿进行了删除、修改,造成四人没有按照自己所报的志愿或者志愿顺序被投档。被告人陈某违反国家规定,对计算机信息系统中存储、数据进行删除、修改,后果严重,其行为已构成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予以确认。被告人陈某认罪态度较好,可酌情从轻处罚。根据被告人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六条第二款之规定,判决如下:被告人陈某犯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
自称“很后悔”,法官:法律意识淡薄
在庭审现场,记者看到被告人陈某表情木讷,头发蓬松,胡须因多日未剪显示出和年龄极不相称的“成熟”,在听判决结果时,他面无表情,只是偶尔眨下眼睛,年轻人的活泼与灵动从他脸上看不到分毫。对于判决结果,陈某表示服从判决结果,不上诉。
庭审后,记者也对陈某做了采访。陈某称对于自己犯下的过错很后悔,“很后悔对他们做这些事,也不知道怎么弥补他们。”陈某说,他不知道自己行为是犯罪,自己是出于玩的心理。对于自己的父母,陈某表示自己心里也很难受,觉得对不起父母。
单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审判员周博接受记者采访时称,被告人法律意识淡薄,没有想到自己的行为给被害人带来了严重的后果,一失足成千古恨,不仅改变了四个被害人的人生轨迹,也改变了自己的人生。作为学生不仅要关注自己学业,还要多学习法律知识,注意调整自己的心理状态,法制监狱、心理健康教育也是全社会应该关注的问题。
据介绍,如果受害者家属对一审判决结果不认可,可在10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对判决结果,部分考生家属不认可要上诉
“说是7个月,除去羁押时间,也就是4个月。”对于这一判决结果,小田姑姑、小朱父亲以及小许本人和母亲皆不能接受(小凡家属未联系到)。
“原本估计最少也得1至2年,但没想到却是7个月。”小田的姑姑田女士旁听此次庭审,她对该判决结果不能接受。
“孩子正是因为第一次高考成绩不理想,才选择了复读。但在他马上要实现当警察的梦想时,却被人剥夺了,这对孩子该是怎样的打击?或将成为他一辈子解不开的死结。”田女士的情绪变得激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