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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人才政策由20条升级为30条(10)

2016-09-25 13:05:06  东方网    参与评论()人

坚持党管人才原则,切实履行管宏观、管政策、管协调、管服务职责,完善党委统一领导,组织部门牵头抓总,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具体落实,有关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企事业单位等用人主体作用充分发挥,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人才工作格局,形成统分结合、上下联动、协调高效、整体推进的人才工作运行机制。进一步明确和完善各级人才工作协调(领导)小组职责任务和工作规则,健全领导机构,配强工作力量,完善宏观指导、科学决策、统筹协调、督促落实机制。将行业、领域人才队伍建设列入相关部门“三定”方案。

充分发挥党组织凝聚人才作用,通过开展教育培训、国情研修、专家休假、服务基层和中西部地区、建言献策等活动,增强专家人才对党情、国情、社情、市情的了解,加强对专家人才的政治引领,积极营造全社会识才爱才用才容才聚才的浓厚氛围。加强与组织工作、统战工作的联动,推进对专家人才的政治吸纳,完善专家决策咨询制度,增强专家人才的认同感和向心力。

(三十)推动人才工作责任落实。

深入实施全市人才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将考核结果作为领导班子评优、干部评价的重要依据。将人才工作列为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情况述职的重要内容。各相关部门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研究制定涉及改革的相关政策、方案和具体措施,明确改革路线图、时间表,将责任落实到位。

各区党委、政府要根据本实施意见精神,

把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促进人才创新创业摆在重要位置,并结合实际,大胆创新突破,创造性地抓好落实。市各相关部门要制定工作细则,明确责任、分解任务,切实履行职责,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在沪中央单位可结合实际和主管部门规定,参照施行本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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