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吕梁40亿环城高速通车半年即返工 疑因矿企采空(3)

2016-09-20 07:42:16  中国经济周刊    参与评论()人

对此,记者求证了一位长期从事地下轨道交通建设的业内人士,他的观点也佐证了设计方的“清白”:“如果知道下面是空的,谁敢在上面设计桥?”

另据来自设计院的知情人士透露,治理施工费用在2000万元左右。该人士表示,市政府已责令矿企先垫付1000万元。但据吕梁环城高速公路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方面介绍,治理施工费用目前是由该公司先行垫付,待责任落实后再进行赔付。

8月11日,记者从太原再次折返到吕梁市方山县,在郭家沟1号大桥采空区治理工程项目部实地看到,簇新的高速公路路面上,几名工人正在热火朝天地打洞;而在郭家沟大桥下,包括打桩机、挖掘机、水泥车等在内的多个施工设备正在忙碌地作业。

该治理项目的建设单位吕梁环城高速公路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施工单位山西交科岩土工程有限公司、监理单位太原理工大成工程有限公司,联合竖立了一块“项目概况”的标志牌,除了对项目的技术参数、工程计划等做出表述外,特别强调“系大桥建成后开采地下矿层留下的采空区”,这似乎已说明建设单位对此事的态度。

两家矿企是否违规?

两家“挖空”高速公路大桥的矿企是“何方神圣”?全国工商登记信息公示系统显示:方山县聚星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03年10月,注册资本360万元,经营范围为“陶瓷土地下开采、销售”。方山县同巨矿业有限公司,成立于2006年9月,注册资本3800万元,经营范围为“加工销售:石英岩、硅石、精微铁矿粉等等”。

显然,两家矿企的成立时间都在吕梁环城高速的立项建设之前。它们是否存在违规开采的现象?平时的经营管理状况如何?监管部门是否存在监管缺位的情况?记者多次致电主管部门方山县国土资源局局长李喜照,未获回应。

《中国经济周刊》记者侧面了解到,事实上针对高速公路从矿区上方经过,方山当地政府并未对聚星矿业和同巨矿业给予货币补偿或置换同等面积矿区。但多位受访人士向《中国经济周刊》记者表示:矿上应该负主要责任,不能因为政府某些承诺没有到位,就触碰“采空”这条红线。

记者多次试图联系方山县聚星矿业和方山县同巨矿业的负责人均未果。8月11日,记者来到郭家沟1号大桥不远处的方山县同巨矿业郭家沟矿区项目部,发现不锈钢栅栏门已经紧锁。

在不远处的方山县聚星矿业有限公司,厂区内已然空空荡荡,没有看到工作人员。一位从门口走过的村民对记者说:“这里停工很久了,听说老板犯下事了。”

(责任编辑:丁勇 CN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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