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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纪委机关刊:扶贫腐败问题在重点扶贫地区更易发(3)

2016-09-13 13:50:30  中国纪检监察杂志 作者:杨巨帅    参与评论()人

有的放矢强化监督执纪问责

从325起典型案例的综合分析看,扶贫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点多面广,直接侵害困难群众切身利益,啃食他们的获得感,是打赢脱贫攻坚战、如期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的一大阻碍。因此,严肃查处扶贫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一刻都不能放松,必须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凡是敢向扶贫资金伸手就决不客气!

2016年8月30日,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脱贫攻坚责任制实施办法》,强调要构建责任清晰、各负其责、合力攻坚的责任体系,以硬措施保障硬任务。

加强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以严明的纪律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保障,是纪检监察机关的重要政治责任。中央纪委六次全会对此作出专门部署,让纪律利剑直指扶贫领域虚报冒领、截留私分、挥霍浪费问题,为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点出了工作重点、标明了放矢之的。

从案例综合分析不难看出,全会的部署科学、精准,打准了扶贫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七寸”。同时也提示我们,一定要突出工作重点加强对村级干部的监督。

通常而言,村级组织是党和国家扶贫政策、资金资源落地的最后“中转站”,也是群众基本情况、个人信息上传的“第一道关”,重要性不言而喻。这个联通上下的位置,让村干部在参与扶贫工作时具有许多潜在的影响力,一旦发生蜕变、滑向腐败,将会直接侵害贫困群众的切身利益。

整治和查处扶贫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关键在于按照中央有关要求,层层落实责任、层层强化担当,把压力切实传导下去。今年7月8日起施行的《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规定,管辖范围内“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突出的”,要严肃追究有关党委、纪委、职能部门党组织和党的领导干部的责任。用好问责利器,将更有助于把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落实到基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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