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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纪委机关刊:扶贫腐败问题在重点扶贫地区更易发(2)

2016-09-13 13:50:30  中国纪检监察杂志 作者:杨巨帅    参与评论()人

通过以上分析,我们可以对扶贫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有一个直观印象:发生地域广,重点扶贫地区更为易发多发;发生领域多,在危房改造、低保等领域更为集中;涉事人员职级低,村干部是主要群体;单起涉事金额大多不高,但都是贫困群众的“救命钱”。

五种主要违纪违法手段

翻看梳理这些扶贫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典型案例,违纪违法手段多种多样,主要有以下一些类型:

无中生有、虚报套取通过虚列项目、虚增工程量的方式套取国家扶贫资金。比如,甘肃省兰州市榆中县来紫堡乡黄家庄村党支部原书记施玉山等人,在实施易地扶贫搬迁试点工程中,通过虚开工程发票套取专项资金116.17万元、虚列项目套取专项资金58.06万元。这种方式往往涉及金额大、人员多,是一些胆大的“蝇贪”获取巨额资金的常用手段,上述案例中案值百万元以上的,许多都涉及伪造项目骗取扶贫资金。

以权谋私、坐地生财利用职务影响,在扶贫建设项目发包、扶贫物资采购等环节索要回扣、收受好处费等。比如,四川省蒲江县白云乡政府事业管理服务中心主任王子仕利用负责某扶贫水利工程项目质量监管和验收的便利,与龙门村党支部书记祝有东共谋,向工程承包人索要工程回扣款12万元;广西壮族自治区防城港市港口区扶贫办原主任陈杰,在扶贫产业开发项目鸡苗采购中,私自指定供应商,并在鸡苗定价、款项拨付中多次给予他人帮助,先后7次收受好处费20.28万元。此种类型中,因手头掌握可以盈利的项目、资源,一些负责扶贫项目的基层干部往往会成为被“围猎”的对象,更有甚者还会以项目为“饵”,对商人老板大搞愿者上钩。

张“冠”李戴、优亲厚友通过编造事由、虚报人数等方式,骗取、冒领低保、危房改造补助等资金。比如,贵州省安顺市普定县马场镇湾寨村会计黄云学利用职务便利,借“精准识别”新增贫困人口之机,违规将其子纳入贫困人口名单上报,并蒙混过关;安徽省怀远县河溜镇莲花村原党总支委员马怀彬,违规将其母亲申报为低保户并获得低保款8198元,使其弟弟违规获取危房改造补助款2000元。这是由于一些地方的监督、审核把关不严,使得少数基层干部尤其是村干部在申报低保、危改等资金时,具有较大的“暗箱操作”空间。

雁过拔毛、顺手牵羊利用审批权或资金发放权等违规收费、截留私分。有的基层站所负责人、村干部利用职权巧立名目收取“好处费”、搞截留私分。如,四川省渠县三汇镇低保办主任张筠在低保复查工作中,按每户10元的标准向低保对象收取复查费;甘肃省陇南市武都区三仓乡安家山村党支部书记张殿兴、村委会主任张宝平、副主任尹会珍等人,以修路为由截留13户村民的低保金11.89万元。这种情况之所以频频发生,多是由于政务、村务信息不公开,使贫困群众对扶贫政策不了解,让一些基层干部有上下其手的可乘之机。

欺上瞒下、挪作他用违反财经纪律和专项资金使用规定,将专项扶贫资金用于修路、风貌改造等非扶贫项目。有的地方在遇到特殊情况时,就会想着掏扶贫资金的“腰包”。2013年以来,在重庆市丰都县委原书记罗建极多次要求下,县城乡建设委和部分乡镇挪用危房改造资金、扶贫开发补助资金2970万元,用于高速公路沿线农房风貌改造和场镇风貌改造,加盖民俗屋顶和屋脊、铺设琉璃瓦、墙面刷漆等形象工程。海南省澄迈县扶贫办违规挪用专项财政扶贫资金474.24万元,用于非贫困村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分管扶贫工作的时任副县长王胜,还要求安排专项资金用于其家乡村庄(非贫困村)道路建设。这反映出部分地方将济贫困、惠民生的“里子”工程,让位于“面子”工程、“裙带”工程,表面说重视,实际却在忽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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