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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纪委机关刊:扶贫腐败问题在重点扶贫地区更易发(1)

2016-09-13 13:50:30  中国纪检监察杂志 作者:杨巨帅    参与评论()人

原标题:除“蝇贪”侵蚀助脱贫攻坚

从325起典型案例看扶贫领域突出问题及其治理

今年以来,按照中央纪委六次全会部署,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严肃查处扶贫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加大通报曝光力度。记者梳理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公开资料发现,截至8月29日,

中央纪委和部分省区市、副省级城市纪委共通报曝光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典型问题25批次、182起;

网站开通“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监督举报曝光专区”,曝光相关问题7批次、701起。

从上述883起典型问题中,记者筛选出扶贫领域突出问题325起,约占通报曝光问题总数的37%。这既反映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落实中央要求,加强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的实绩,也为我们分析扶贫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特点和类型提供了样本。

四个显著特点

通过分析这325起典型案例,记者梳理出当前扶贫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一些特点。

发生地域广西部12省份占一半。从地域看,扶贫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在所有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均有发生,而发生在陕西、四川、云南、贵州、广西、甘肃、青海、宁夏、西藏、新疆、内蒙古、重庆等12个西部省区市的有157起,占总数的近一半,其中广西和甘肃两地通报69起,约占西部地区通报总数的44%。这反映了西部地区扶贫任务之艰巨,扶贫领域存在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较多,需引起高度重视,随着脱贫攻坚战的持续深化,纪律保障尤须跟上。

涉及领域多危改、低保等领域是“问题高发区”。从发生领域看,涉及危房改造资格认定及资金发放问题的有86起,约占26%,是问题发生频次最高的领域;排在第二位的是涉及城乡和农村低保名额确定及资金发放的问题,共69起,约占21%;排在第三位的是专项扶贫资金未按规定使用问题,有55起,约占17%。其余诸如摊派扶贫款物管理费、截留困难群众补助、占用民政优抚资金等问题也在通报曝光中频频出现。值得一提的是,案例中还有27起涉及精准扶贫、扶贫移民政策落实不力,这一方面表明执纪监督与扶贫热点工作结合紧密,取得了成效,另一方面也提醒我们必须持续加大对中央扶贫政策落实的监督执纪问责力度。

涉事者职级低“村官”是主要违纪群体。从涉事主体看,被查处的既有最基层的村民小组组长,也有地级市市属单位的负责人。其中,约有218起案例是“村官”涉腐,占比67%;有61起涉及乡镇干部,占比19%;有30起涉及县区干部,占比9%;另外,还有13起案例涉及社区干部,3起涉及地市相关部门的干部。从此项基于样本案例分析的数据看,绝大多数扶贫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就发生在群众的眼皮底下,反映了在扶贫开发中对基层干部加强监督管理的重要性,也提醒我们对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丝毫不能手软,要严格执纪,切实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

涉事金额悬殊最低为500元,最高达2970万元,10万元以下占半数。在涉事金额方面,325起案例所涉总金额近亿元,平均案值近30万元,但差别很大。其中,涉事金额在10万元及以下的案例有162起,约占案例总数的50%,累计案值仅为550多万元,约占总案值的6%;而案值为100万元及以上的17起,约占案例总数的5%,累计案值却达到7600多万元,约占总案值的78%。这说明扶贫领域嗡嗡乱飞的“蝇贪”中,也有胃口很大的“虎蝇”,我们既要对侵害贫困群众利益的“小动作”“小把戏”动辄则咎、锱铢必较,更要紧盯“小官巨腐”,防止其“兴风作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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