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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6月起发放高温津贴 每人每月150元(3)

2016-05-31 07:28:58   南方日报    参与评论()人

上述负责人表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也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是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二是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三是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那在什么情况下,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据介绍,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此外,用人单位只要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也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包括:未按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因用人单位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劳动者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或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以及劳动合同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等。

  经济补偿怎么拿?

用人单位若要裁员,又该遵守什么程序?根据《劳动合同法》,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或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或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以及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用人单位都可以裁员,但应提前30日向工会或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职工的意见后,裁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才可以裁员。

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劳动者如何获得经济补偿?省人社厅负责人表示,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1年支付1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6个月以上不满1年的,按1年计算;不满6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作为经济补偿。

“经济补偿金按劳动者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收入计算。”上述负责人表示,经济补偿的月工资按照劳动者应得工资计算,包括计时工资或者计件工资以及奖金、津贴和补贴等货币性收入。“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计算。劳动者工作不满12个月的,按照实际工作的月数计算平均工资。”

  观察

  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事关发展大局

劳动关系是生产关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市场经济条件下最基本、最重要的社会关系之一。劳动关系是否和谐,事关广大职工和企业的切身利益,事关经济发展与社会和谐。当前,我国正处于经济社会转型期,劳动关系的主体及其利益诉求越来越多元化,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任重而道远。

在新常态下,努力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是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内容,也是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重要保证。为此,广东必须加强调整劳动关系的机制和能力建设,实现劳动用工更加规范,职工工资合理增长,劳动条件不断改善,社会保险全面覆盖,人文关怀日益加强,有效预防和化解劳动关系矛盾,建立规范有序、公正合理、互利共赢、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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