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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6月起发放高温津贴 每人每月150元(2)

2016-05-31 07:28:58   南方日报    参与评论()人

  年假最长可休15天

根据规定,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的职工连续工作1年以上,可享受带薪年休假。职工在年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

法律要求用人单位应当保证职工享受休带薪年假的权利,但工龄不同,职工年休假的具体天数也有不同。“年休假天数根据职工累计工作时间确定。”省人社厅负责人介绍,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需要注意的是,职工在同一或者不同用人单位工作期间,以及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规定视同工作期间,应当计为累计工作时间。

此外,职工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数多于年休假天数的;或者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又或者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或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或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职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只要有上述任一情形,都不能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如何签订劳动合同?

签订劳动合同的第一步,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可以商量是否设试用期。需要注意的是,试用期限是根据劳动合同期限的长短来约定的,应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之内。劳动合同当事人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即为劳动合同期限。

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合同期限3个月以上不满1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1个月;劳动合同期限1年以上不满3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2个月;3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6个月。

此外,若劳动关系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或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以及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劳动合同即使签订也无效或者部分无效。

  如何解除劳动合同?

在哪些情况下,劳动合同可以终止呢?省人社厅负责人告诉笔者,只要有以下任一种情形,劳动合同即可终止,包括: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期满,或者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在任务完成时;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或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而对于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且在法定医疗期内的,或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或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15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等情形,在其无过错时,即使劳动合同期满,用人单位也不得与劳动者即时终止劳动合同。

与此同时,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用人单位也不得与其即时终止劳动合同,而待职业健康检查或者诊断结束没有因患职业病而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用人单位则可以终止劳动合同。

“但若劳动者在试用期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或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严重失职、营私舞弊且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或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以及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用人单位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致使劳动合同无效,或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只要有上述任一种情形,用人单位都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省人社厅负责人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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