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仕途止步官员折在哪些“小事”上?(2)

2016-05-22 10:00:03  微信公众号“深读”    参与评论()人

通报称,2007年至2015年中秋,厦门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原党组成员、副局长蔡永河在担任湖里区经济贸易发展局局长、湖里区工业园区管委会副主任、湖里区金山街道党工委书记、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副局长期间,多次在春节、中秋等节日接受管理服务对象赠送的现金、购物卡、加油卡等,共计人民币15.55万元。

2016年1月,蔡永河受到开除党籍、行政撤职处分,按科员重新确定职级,其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2015年春节前夕,福建闽侯县林业局党组成员、副局长何开立违规收受管理对象、私营企业主肖某某拜年“红包”1000元,被给予党内警告处分,收缴其违纪所得,并公开通报批评。

据何开立本人交代,自己主管林业采伐审批,而肖某某经营林木生意,两人是交往多年的“老朋友”,不过是“哥们儿”过年送个礼,金额也不大,所以自己“根本就没当回事儿”。然而,认为“不是事儿”的他却“摊上了大事”。

“过节送‘红包’就是想与何副搞好关系,日后方便关照……”肖某某的这番话,一针见血地道破了送节礼背后的玄机。何开立对肖某某送礼产生了“美丽的误会”,说到底,不过是自己打着礼尚往来的幌子自欺欺人罢了。

总感觉“吃人嘴软拿人手短”

2015年6月,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纪委通报,泉州市丰泽区东海街道党工委原书记郭琼辉在2011年至2013年春节期间多次收受3名社区干部礼金及海鲜购物卡共计1.8万元;被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据郭琼辉交代,他收受了部下拜年的海鲜卡及礼金后,对反映辖区党员干部的问题线索,总感觉“吃人嘴软,拿人手短”,碍于人情,对送礼的社区干部和其他党员干部违纪违法行为“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对有关问题没有深入调查,对有关人员也没有及时谈话提醒。

新任院长喝酒庆祝被免职处理

据荆州纪检监察机关通报,2015年10月30日,郭安平调任监利县三洲镇卫生院院长。

次日中午,6个乡镇卫生院领导干部和职工41人祝贺郭安平履新,在食堂聚餐饮酒,晚上又有35人在餐馆聚餐饮酒。

结果,监利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给予郭安平免职处理,三洲镇纪委给予其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其他参与干部均受到责任追究。

工委书记公款送礼涉行贿被刑拘

2014年2月7日,网友发帖举报安宁市金方街道办事处党工委书记周喜材用公款发送礼金。案件经过一段时间的调查,安宁市的23位领导干部被处理。

2013年9月9日和2014年1月13日,云南安宁市金方街道办事处分别召开班子例会,决定用公款共计人民币80.9万元,在中秋节和春节前,送给工作上对口的安宁市部分县处级领导和部委办局领导。

2014年2月7日,该公款送礼拜年等严重违法违纪问题行为被举报,昆明市委、市纪委迅速核查。随后,收受了礼金的领导将礼金退给了纪委或金方街道办事处。

2014年4月21日,因涉嫌行贿,周喜材被昆明市检察院刑事拘留。23名收礼官员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取消当年评优评先资格、通报批评、诫勉谈话等处分。

南京粮食局长仕途止于“月饼”,因收礼被免职

"深读"(微信ID:shenduzhongguo)注意到,2014年8月26日,南京市商务局副局长兼市粮食局局长刘中华(正局级)应邀接受其管理服务的某私营企业宴请,并接受该企业赠送的购物卡及月饼。

经市纪委常委会研究并报市委同意,决定给予刘中华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和免职处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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