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仕途止步官员折在哪些“小事”上?

2016-05-22 10:00:04  微信公众号“深读”    参与评论()人

因收了被调研单位赠送的5盒茶叶、4盒猕猴桃,温州市某局一副局长被纪委通报批评。

5月20日,中纪委网站刊发了《公务活动中收受私人土特产温州纪委直查快办》一文,讲述一副局长带队下乡调研,回程时因收土特产被群众举报,之后纪委虽确认土特产为私人馈赠,未公款报销,但仍旧给予通报批评的事例。

“深读”(微信ID:shenduzhongguo)注意到,自八项规定出台以来,各级纪委对官员收礼方面的监督越来越强,尤其是《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新修订后,对官员收礼做出了明确规定:即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消费卡等,情节较轻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深读”(微信ID:shenduzhongguo)盘点发现,有许多官员因为收礼不慎导致被党内处分甚至被免职,仕途的小船说翻就翻。

那么,官员如何收礼才能符合标准? 端午节即将到来,传统的“礼尚往来”如何才能不触碰违纪的红线?

副局长下乡调研收茶叶、猕猴桃被通报

"深读"(微信ID:shenduzhongguo)注意到,5月20日,中纪委网站刊发《公务活动中收受私人土特产温州纪委直查快办》一文。文中称,2015年10月的一天上午,有群众通过电话向浙江省温州市纪委举报称,亲眼看到温州市有领导干部在某县下乡期间,收受县里有关部门馈赠的猕猴桃、茶叶等土特产,并提供了公车牌照号码。

接到举报后,温州市纪委立刻展开调查。经初步核实,当日上午该局一副局长一行5人下乡调研,对镇村相关工作开展指导,中餐在镇政府食堂就餐。离开时,该局下派该镇的干部和曾在该局挂职的镇干部分别将5盒茶叶、4盒猕猴桃直接放在公务车后备箱,赠送给调研一行人。

经多方查证,上述礼品确系个人购买用于馈赠,未使用公款,与公务活动内容无关。

鉴于5人的行为在干部群众中造成误解和不良影响,纪委对5人进行了严肃批评,并在系统内予以通报。

文章最后指出,这一事件不仅对被举报干部起到了咬耳扯袖、红脸出汗的效果,对其他干部也是一种警示。

为儿子办婚宴分4批收礼10余万被处分

"深读"(微信ID:shenduzhongguo)盘点发现,近几年,因为在红白喜事中收礼不慎,导致被党纪处分甚至被撤职的官员不在少数。

2015年4月, 甘肃省甘南藏族自治州人社局原副局长罗安义向组织报告,4月18日将为儿子举办婚宴。他在《婚庆事宜报告承诺书》上承诺:“将严格遵守相关规定,邀请参加婚礼的人员限定在亲属范围之内,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的监督。”该自治州人社局党组书记、局长和纪检组长提出了“婚宴不要超过20桌、人数不要超过200人”的要求。然而,从4月10日至4月20日,罗安义分4次设宴共48桌,宴请480人,多数为非亲友人员,并收受礼金。

接到网络举报后,甘肃省纪委立即赴甘南州进行调查核实。经查,举报反映的情况基本属实。在宴请的480人中,仅有87人是罗安义夫妇及儿子、儿媳的亲戚朋友和同学,其他人均为他们所在单位的同事、其他州直部门和县(区)人社部门公职人员,违规收受礼金11.22万元。

7月,纪委研究决定给予罗安义党内严重警告、免职和行政记大过处分,并退还违规礼金; 局长和纪检组长两人因履行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不到位,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收受千元红包被处分:哥们过年送礼

"深读"(微信ID:shenduzhongguo)注意到,2016年4月,厦门市纪委通报了数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

通报称,2007年至2015年中秋,厦门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原党组成员、副局长蔡永河在担任湖里区经济贸易发展局局长、湖里区工业园区管委会副主任、湖里区金山街道党工委书记、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副局长期间,多次在春节、中秋等节日接受管理服务对象赠送的现金、购物卡、加油卡等,共计人民币15.55万元。

2016年1月,蔡永河受到开除党籍、行政撤职处分,按科员重新确定职级,其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2015年春节前夕,福建闽侯县林业局党组成员、副局长何开立违规收受管理对象、私营企业主肖某某拜年“红包”1000元,被给予党内警告处分,收缴其违纪所得,并公开通报批评。

据何开立本人交代,自己主管林业采伐审批,而肖某某经营林木生意,两人是交往多年的“老朋友”,不过是“哥们儿”过年送个礼,金额也不大,所以自己“根本就没当回事儿”。然而,认为“不是事儿”的他却“摊上了大事”。

“过节送‘红包’就是想与何副搞好关系,日后方便关照……”肖某某的这番话,一针见血地道破了送节礼背后的玄机。何开立对肖某某送礼产生了“美丽的误会”,说到底,不过是自己打着礼尚往来的幌子自欺欺人罢了。

总感觉“吃人嘴软拿人手短”

2015年6月,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纪委通报,泉州市丰泽区东海街道党工委原书记郭琼辉在2011年至2013年春节期间多次收受3名社区干部礼金及海鲜购物卡共计1.8万元;被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据郭琼辉交代,他收受了部下拜年的海鲜卡及礼金后,对反映辖区党员干部的问题线索,总感觉“吃人嘴软,拿人手短”,碍于人情,对送礼的社区干部和其他党员干部违纪违法行为“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对有关问题没有深入调查,对有关人员也没有及时谈话提醒。

新任院长喝酒庆祝被免职处理

据荆州纪检监察机关通报,2015年10月30日,郭安平调任监利县三洲镇卫生院院长。

次日中午,6个乡镇卫生院领导干部和职工41人祝贺郭安平履新,在食堂聚餐饮酒,晚上又有35人在餐馆聚餐饮酒。

结果,监利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给予郭安平免职处理,三洲镇纪委给予其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其他参与干部均受到责任追究。

工委书记公款送礼涉行贿被刑拘

2014年2月7日,网友发帖举报安宁市金方街道办事处党工委书记周喜材用公款发送礼金。案件经过一段时间的调查,安宁市的23位领导干部被处理。

2013年9月9日和2014年1月13日,云南安宁市金方街道办事处分别召开班子例会,决定用公款共计人民币80.9万元,在中秋节和春节前,送给工作上对口的安宁市部分县处级领导和部委办局领导。

2014年2月7日,该公款送礼拜年等严重违法违纪问题行为被举报,昆明市委、市纪委迅速核查。随后,收受了礼金的领导将礼金退给了纪委或金方街道办事处。

2014年4月21日,因涉嫌行贿,周喜材被昆明市检察院刑事拘留。23名收礼官员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取消当年评优评先资格、通报批评、诫勉谈话等处分。

南京粮食局长仕途止于“月饼”,因收礼被免职

"深读"(微信ID:shenduzhongguo)注意到,2014年8月26日,南京市商务局副局长兼市粮食局局长刘中华(正局级)应邀接受其管理服务的某私营企业宴请,并接受该企业赠送的购物卡及月饼。

经市纪委常委会研究并报市委同意,决定给予刘中华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和免职处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据南京市纪委称,粮食局长被免职是在同期查处的9起案例中查处最快、官员级别最高的一起,从事发到查处公布仅用了5天时间。

给原县委书记送礼80余名官员被免职

2014年9月, 安徽省高院裁定维持原判:对萧县原县委书记毋保良非法收受他人1900万余元财物,以受贿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在对毋保良的起诉书上,向其送礼的人员多达近300名,公职人员占一半以上。

这些“送礼干部”又分三类:第一类是向毋保良行贿且自身亦有贪腐行为的干部,如萧县原公安局长单严法,已另案处理;

第二类是曾行贿但数额不大,且能主动交代的干部;

第三类干部,法院审理认为,他们为“联络感情、处好关系”在年节时送给毋保良“金额不大”的财物,虽不排除有谋求关照之意,但直至案发也未提出明确请托事项,故认定为“非法礼金”,但不以犯罪论处,此类款项不计入行贿数额。

萧县被免职的80多名干部,属于后两种情形,尤以第三类为多。

办案人员介绍,萧县“干部送礼”有四大特点:一是人数多、涉及面广,送礼者从县领导班子成员到县直、乡镇领导,乃至退休干部;

二是多集中在过节、婚嫁,以“人情来往”为名;

三是次数多、时间跨度长,不少人送礼持续5年以上,有的从毋保良2003年来萧县任职直至2012年“出事”,年年送;

四是“半公开化”,年节送礼成惯例,不少干部送礼时“成群结队”,有一名干部曾3次与其他干部“结伴而行”,共同送给毋保良4.8万元。

“有事”送礼,没有“请托事项”为何也要送礼?萧县多名“送礼干部”说,一方面为了和毋保良“套近乎、搞好关系、工作中得到关照”,另一方面则是“随大流”:春节、中秋节,各单位都这么做,不少人是“代表单位送礼”,费用由单位报销。

毋保良这样描述萧县的“送礼成风”:“每逢春节和中秋节只要在办公室,许多乡镇和县直机关负责人就会以汇报工作名义送钱。办公室送不掉就送到家里,节前送不掉的就节后送,一次送不掉就多次送,反复送,直至送掉为止。有几个干部给我送钱,送一次退一次,退一次就再送一次,反反复复达五六次之多。”

法院认定,毋保良10年中收礼1000多次。

毋保良把送礼认为是一种“关系的证明”,其自述,有的干部节日期间没来送礼,他还会怀疑是不是对自己有意见,“直到这个干部节后补上礼金,我才放下心来。”

毋保良收礼有一大特点,即“边收边交”。从2006年到2012年,他先后将收受的1790万元交存到县招商局和县委办,用于公务开支。办案中,这部分款项“算不算受贿”成为争议焦点。

法院分析认为,毋保良历年“收”和“交”的时间、金额均对不上,也未及时交到纪检部门、廉政账户,而是交到便于控制的下级部门,且知情者极少。综合来看,毋保良形成受贿罪的所有要件,至于他将部分收受财物用于办公,属于犯罪既遂后对赃款的一种处理方式,不影响定性,只作为量刑时酌情考虑的因素。

礼尚往来应根据当地生活水平

“很多受贿犯罪都是从送礼开始。”中纪委法规室相关负责人称,“收受明显超出正常礼尚往来的礼品和消费卡,要视情节轻重给出处分。标准是什么呢?礼尚往来是指礼节上的有来有往,比方说同学的孩子结婚了,你给他礼金,你们家的小孩也结婚了,他也送礼金,这都是正常的。礼尚往来还应该根据当地的平均生活水平、风俗习惯等酌情来看。”

但在现实生活中,一些“礼尚往来”变成了“礼上往来”,且一般都是党员干部单向收礼,而不是真正的有来有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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