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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满欲按新标准申请国家赔偿 较之前多19万元(1)

2016-05-18 03:22:24  成都商报    参与评论()人

陈满 本报资料图片

原标题:陈满:过个周末少领19万 我要申请新标准赔偿  

记者 王明平 王英占

5月16日,最高人民检察院下发通知,要求各级人民检察院办理自身作为赔偿义务机关的国家赔偿案件时,执行新的日赔偿标准242.30元,该标准较上年度的日赔偿标准增加了22.58元。而就在三天前,备受关注的陈满申请国家赔偿一事尘埃落定,5月13日,海南省高院决定支付陈满人身自由赔偿金和精神损害抚慰金共计人民币275万余元,执行的是旧标准。

“按照新标准计算,少赔付了19万余元。”昨日,关注了最新赔偿标准的陈满称,他正和律师商量,下一步将提出申请,希望海南省高院按照新的标准进行赔付。

5月16日起执行新的日赔偿标准

5月13日国家统计局公布,2015年全国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为63241元。

就在当天,陈满申请国家赔偿一事尘埃落定。海南省高院决定支付陈满人身自由赔偿金和精神损害抚慰金共计人民币2753777.64元。

该院新闻发言人严献文向媒体表示,根据有关规定,海南省高院以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上年度即2014年度国家职工日平均工资219.72元为准计算人身自由赔偿金。陈满被无罪羁押监禁8437天,向陈满支付人身自由赔偿金1853777.64元。支付陈满精神损害抚慰金90万元。据查询,陈满所获国家赔偿数额是目前公开的影响较大的冤案中最高的一笔。

三天后,新的国家赔偿标准实施。最高检下发通知,5月16日起执行新的日赔偿标准,按新的日平均工资计算,该标准较上年度的日赔偿标准增加了22.58元。

陈满决定申请按新标准赔付

昨日,陈满的大哥陈忆通过新闻获知了国家赔偿新标准。他算了一笔账,如果按照新标准,光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国家赔偿一项,海南省高院就少给弟弟赔付19万余元。“过了一个周末标准就变了。”陈忆说,他觉得此事陈满很吃亏。

“肯定要向海南省高院提出申请,按照新标准赔付。”陈满向记者明确表达了自己的态度。陈满介绍,他已经就此事和代理律师王万琼联系,准备近期向海南省高院提出申请。

陈满的大哥陈忆也支持弟弟。对此,陈满代理律师王万琼介绍,此前也有类似案列,每年5月国家赔偿新标准出台,当事人提出申请后,按照新标准进行赔偿。她表示将就此事与海南省高院进行沟通。

昨日,记者联系了海南省高院,想就此事进行采访,但截至记者发稿时,海南省高院方面暂未回应。

权威解读

年度标准造成的差额,国家赔偿程序上是由法院赔委会在赔偿决定之外,以通知书形式补足给赔偿申请人

对于赔偿请求人自愿达成的协议,一般来讲,视为已填平其人身自由赔偿金的损失

近日,最高法院公布了自2016年5月16日起作出的国家赔偿决定涉及侵犯公民人身自由权的赔偿金标准为每日242.30元。该标准较上年度增加了22.58元。

对此标准涉及的相关问题,成都商报记者采访了四川省高院赔偿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李照彬。

成都商报:赔偿标准每年什么时候出台?

李照彬:上一年度全国职工平均标准公布后,最高法院再根据这一标准公布本年度国家赔偿金标准,大概在每年5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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