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高院国家赔偿决定书
海南高院国家赔偿决定书
海南高院国家赔偿决定书
△陈满走出监狱
△陈满(左一)和家人的最后一张合影
备受关注的陈满案出现最新进展,今天上午,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公布了对陈满国家赔偿案的结果:向陈满支付国家赔偿金275万余元。而在两个月前,陈满向海南高院提出了高达966万多元的国家赔偿申请。
23年前,因涉嫌故意杀人与纵火,陈满被捕入狱;23年后,再审改判,陈满重获自由。失去8437天人身自由,虽然赔偿金与申请金额之间存在差距,但陈满仍表示接受。
海南高院决定支付275余万元
2016年5月13日,经协商,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和陈满就国家赔偿问题达成赔偿协议,向陈满支付国家赔偿金2753777.64元。其中包括人身自由赔偿金185万余元,精神损害抚慰金90万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三十三条,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每日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对于陈满来说,也就是要按照2015年5月27日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2015年侵犯公民人身自由赔偿金标准》,具体数额为每日赔偿金219.72元。陈满从被捕到无罪释放,一共经历23年,合计失去了8437天的人身自由。8437×219.72元=1853777.64元。
2016年3月14日,陈满委托律师向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出申请国家赔偿966万余元。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同日立案,3月30日,依法组织公开听证会,听取赔偿请求人陈满的意见。听证会后,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多次与陈满及其委托代理人协商解决国家赔偿问题。5月13日,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和陈满达成国家赔偿协议,向陈满支付国家赔偿金2753777.64元。
与陈满申请的近千万赔偿有差距
这个赔偿数据和陈满申请的金额存在一定差距。陈满在向法院提交的国家赔偿申请书中,主要陈述了两方面的请求,一方面是请求法院在中央电视台等主流媒体公开向陈满赔礼道歉、消除影响。
除了对恢复名誉的请求,陈满还提出了总额达到966万多元的经济赔偿请求,其中包括五项费用,分别是:
1、侵犯人身自由赔偿金为1853777.64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三十三条,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每日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对于陈满来说,也就是要按照2015年5月27日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2015年侵犯公民人身自由赔偿金标准》,具体数额为每日赔偿金219.72元。陈满从被捕到无罪释放,一共经历23年,合计失去了8437天的人身自由。8437×219.72元=1853777.64元
2、误工费3707555.28元。陈满方面认为如果自己不入狱,收入水平要高于国家平均工资,因此按国家平均工资的两倍计算,计算出370余万元的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