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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秘:医疗承包制的功过是非(1)

2016-05-07 00:39:46  侠客岛    参与评论()人

原标题:【解局】医疗承包制的功过是非

5月4号,当魏则西事件还未发酵完毕,卫计委已经下了一纸命令:禁止以任何形式出租、变相出租公立医院的科室。

出租,有着另一个名字:承包。

破冰

说承包,就得从头说起。

1978年,小岗村的18位农民签下“生死状”,决定将村内土地分开承包。他们知道,这是生存果腹的必须之举。他们不知道的是,中国的历史因为他们,翻开了全新的一页。之后的事情我们每个人都很熟悉,小岗村在第二年迎来了史无前例的大丰收,改革开放的总设计师邓小平也公开肯定了“大包干”的做法。

80年代初,国家正式出台文件,明确在全国范围推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一时间,承包制激发了全国各地农村的活力,农业生产取得了前所未有的成绩。直至今日,这一制度依然被贯彻实行。

当时,由于承包制在农业上短期内取得了良好的效果,承包一词,便开始具有了一种别样的魔力。当1984年开始进行的城市经济体制改革陷入停滞,我国经济进入低谷时,具有魔力的承包制自然就会被当作是挽回颓势,打开改革局面的绝佳方式。

因而在国有企业推行承包制,一时间既成为中央决策者们的战略选择也是企业普遍的自发要求。甚至当时的社会,也普遍对承包制怀有一种特殊的期待,当时流行的一句民谣可以充分反映这种期待:“承包进城,一包就灵。”

被视为灵丹妙药的承包制,就这样从农村开始破冰,一路高歌猛进,进入城市,进入企业。然而令世人意想不到的是,承包制竟从此开始毁誉参半。

毁誉

有的学者认为,正是因为国有企业有了承包制的助力,才使得中国克服了1985年底、1986年初经济滑坡的局面,并进一步促进了经济的发展。此外,大部分企业在实行承包制的初期,都实现了不同程度的效益提高和亏损减少。似乎形势一片大好。

然而,当1987年国家开始在全国范围的国有企业推行承包经营责任制的时候,“承包不灵”的流言已经开始在社会上流传。而从1988年开始,中国经济又进入了新一轮的震荡。

在当时的历史条件下,企业很难成为真正独立的商品生产者和经营者,政企不分的弊端尤为明显。承包制的主体往往是由行政部门批准认定的,他们经常既是行政官员又是经营者,他们不是企业国有财产的所有者,却又有权支配企业的国有财产,而又不对国有财产的盈亏负责,在这一过程中,难免会造成国有资产流失的局面。

其次,承包制必然导致企业行为短期化,使得企业为了获取短期利益而不顾长远发展,甚至会做出有损消费者的行为。

从长远来看,企业承包制事实上并不利于国家财政的增长和宏观调控的实施。甚至承包制本身与现代企业制度间也存在着相当的矛盾。

归根结底,企业承包制毕竟是政府搞活企业而非市场搞活企业。它难以真正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也与改革开放的长远目标有所冲突。

但是我们今天再回过头来看这场国有企业的承包制改革,它确实是特定历史条件下的一种被迫的选择。尽管存在着种种弊端,企业承包制毕竟在一定程度上调动了企业和职工的积极性。更为关键的是,它适应了经济体制改革的要求,转换了企业的运行机制,为企业进一步地深化改革以及向股份制的转变铺平了道路。

作为国有企业体制改革的一个过渡模式,承包制所具有的历史价值与经验得失,依然是一份值得我们今天学习和借鉴的重要遗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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