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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何要改判张文中、物美集团无罪?最高法详解

2018-06-01 08:51:38    新华网  参与评论()人

问:再审改判张文中等无罪,对已经追缴的财产、判处的罚金如何处理?如何进行国家赔偿?

答:最高人民法院的再审判决不仅宣告了张文中等无罪,而且判决对已经执行的罚金、追缴的财产依法发还。宣判后,有关部门将及时执行判决,把已经执行的罚金和追缴的财产发还物美集团和张文中等人。

法庭宣判后,审判长已向张文中等作出释明,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的规定向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申请国家赔偿。如申诉人提出申请,相关赔偿程序将依法及时启动。

问:对历史形成的涉产权和企业家权益的案件,人民法院如何依法妥善处理?

答:一些民营企业家为寻求企业发展,在经营过程中有一些不规范行为。对此,我们应当用历史的、发展的眼光客观地、实事求是地看待。

依法妥善处理特定历史条件下各类企业特别是民营企业经营过程中存在的不规范问题,是加强产权司法保护的重要内容。从执法、司法机关来说,对于这些不规范行为,要严格区分罪与非罪的界限,对于一般的违法违规行为可以采取行政处罚、经济处罚、民事赔偿等等方式妥善处理,但是不能把一般的违法、违规行为当作刑事犯罪来处理。人民法院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要坚持“罪刑法定”“证据裁判”“疑罪从无”“法不溯及既往”等原则,对于罪与非罪界限不清,或者定罪证据不足的,应当依法宣告无罪。

问:人民法院要从张文中案件中吸取什么教训?最高人民法院下一步对甄别、纠正涉产权案件还有哪些工作打算?

答:张文中案件,是人民法院落实党中央产权保护和企业家合法权益保护政策的一个“标杆”案件,纠正了原判的错误,依法保护了企业家的合法权利,维护了公平正义。同时,我们要深刻吸取教训:一是要严格贯彻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的法治原则,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二是要严格贯彻罪刑法定、法不溯及既往等原则,对于法律没有明文规定为犯罪的行为,不得认定有罪和处以刑罚,也不能将一般的违规行为当作犯罪处理;三是要严格贯彻证据裁判、疑罪从无原则,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必须有充分确实的证据支持,定罪证据不足的要依法宣告无罪;四是要准确理解国家政策的精神,把握政策的发展变化,防止用过去的政策衡量行为发生时的企业经营活动。

下一步,最高人民法院将严格按照党中央的统一要求,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强化产权和企业家权益的司法保护,努力推进产权保护法治化。一是进一步加大涉企业家产权错案的甄别纠正工作力度;二是深入剖析涉产权错案产生原因,健全体制机制,从源头上预防错案的发生;三是加强对下指导,统一裁判尺度。

(责任编辑:梁云娇 CN079)
关键词:张文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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