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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航局:9类“机闹”旅客将被“禁飞”一年

2018-04-18 14:05:16  法制晚报    参与评论()人

法制晚报·看法新闻(记者马晓晴)今天(4月18日)上午,中国民航局举行4月份例行新闻发布会,民航局政策法规司司长颜明池解读了《关于在一定期限内适当限制特定严重失信人乘坐民用航空器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该《意见》由发改委牵头,民航局等七个部门参加,已于3月2日对外发布,并将于5月1日起施行。

9种行为一年内不能乘飞机

颜明池表示,《意见》规定,旅客在机场或航空器内实施下列9种行为被公安机关处以行政处罚或被追究刑事责任的,将在一年内无法乘坐民用航空器。

这9种行为包括:编造、故意传播涉及民航空防安全虚假恐怖信息的;使用伪造、变造或冒用他人乘机身份证件、乘机凭证的;堵塞、强占、冲击值机柜台、安检通道、登机口(通道)的;随身携带或托运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危险品、违禁品和管制物品的;在随身携带或托运行李中故意藏匿国家规定以外属于民航禁止、限制运输物品的;强行登占、拦截航空器,强行闯入或冲击航空器驾驶舱、跑道和机坪的;妨碍或煽动他人妨碍机组、安检、值机等民航工作人员履行职责,实施或威胁实施人身攻击的;强占座位、行李架,打架斗殴、寻衅滋事,故意损坏、盗窃、擅自开启航空器或航空设施设备等扰乱客舱秩序的;在航空器内使用明火、吸烟、违规使用电子设备,不听劝阻的;在航空器内盗窃他人物品的。

颜明池表示,“禁飞”期满后,再次被公安机关处以行政处罚或被追究刑事责任的旅客,将再次被限制一年内无法乘机,限制乘机时间并不会有所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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