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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注:两起涉国家部委信息公开案同日宣判(2)

关注:两起涉国家部委信息公开案同日宣判(2)
2017-12-08 08:55:33 新京报

法院经审理查明,国土部向叶某等所发的挂号信封皮上,没有载明其中装有材料的名称,且收件人处仅有申请人张某一人的名字。

法院认为,国土部提供的证据不足以证明其已向原告送达信息公开告知书。考虑到原告已在诉讼过程中实际取得该告知书,法院判决被告再向原告送达该告知书已无实际意义,因此判决确认,国土部未在法定期限内送达告知书的行为违法。

信息公开案日趋多元涉及领域拓展

昨日宣判结束后,北京市一中院发布了《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审判十年白皮书》,就《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颁布实施10年来,此类行政案件的审判情况进行梳理。

据了解,有七成国务院部委(局)在一中院辖区内,从《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至今年5月31日,该院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案件2000余件,其中过半数案件的被告为国家部委。

“十年来,政府信息公开案件数量从无到有、由少到多,案件类型日趋多元,所涉领域不断拓展”,一中院副院长马立娜介绍,一中院审理的政府信息公开行政案件从刚开始每年不到20件,到目前每年已经达到五六百件。涉案的行政管理领域已经超过20个,涉案信息也从行政外部管理信息逐渐深入到行政内部管理信息,从具体案件中的行政执法信息扩展到行政机关在制定规范性文件过程中的信息。

■特点

信息公开案四成为征地拆迁和城建

白皮书指出,在案件大幅上涨的同时,政府信息公开案件也出现了一些值得关注的问题。一方面,虽然案件涉及的行政领域不断扩展,但仍然有超过40%的案件集中于征地拆迁、房屋城建等社会矛盾集中的领域。征地拆迁、电信管理、房屋城建、食药四个领域的案件数量,占全部政府信息公开案件的69%;另一方面,案件当事人分布高度集中的特点始终较为突出,超过40%的案件原告集中于少数当事人,比如郑某、莫某等原告先后针对工业和信息化部提起政府信息公开诉讼近150件,在特定行政管理领域,特定当事人大量、反复、集中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并形成诉讼的现象进一步显现。政府信息公开案件出现了一定的信访化倾向,制度功能发挥还不够充分的问题也日益明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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