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新闻 > 中国新闻 > 正文

快递立法:泄露个人信息最高罚10万

2017-07-26 14:25:09  中国网    参与评论()人

国内最高规格的快递行业专题性法律文件《快递暂行条例(征求意见稿)》日前公开征求意见,主要从个人信息、人员保障、绿色安全、消费者权益四方面对快递业加以规范和约束,尤其在强化寄递实名制、防范个人信息泄露等方面着墨较多。征求意见稿对于完善飞速发展的快递行业监管体系,促进快递业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伴随着互联网电商的发展,快递业出现了井喷式增长。然而,快递行业高速增长的背后也埋藏着不少隐患:个人信息泄露、快递实名制有名无实、野蛮分拣等不规范问题带来大量消费者投诉,今年春节后还爆出了多家快递公司部分网点出现包裹积压、拖欠员工工资等情况的新闻。

面对快递业亟须规范的现状,《快递暂行条例(征求意见稿)》日前在国务院法制办官网全文公布以正式征求社会公众意见,从而进一步推动针对规范快递行业的立法进程。

泄露个人信息,最高可罚10万元

从网上购买大量快递单,利用这些快递单上所包含公民的个人姓名、电话、地址、购买过的商品以及购买价格等信息,通过电话进行所谓“精准”营销……许多人莫名其妙接到此类骚扰电话,而其源头就是从快递行业泄露的个人信息。

为了解决这一问题,征求意见稿规定,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及其从业人员不得出售、泄露或者非法提供快递服务过程中知悉的用户信息。发生或者可能发生用户信息泄露的,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应当立即采取补救措施,并向所在地邮政管理部门报告。

中国科学院高级工程师荆涛博士表示,消费者个人信息会在快递物流管理系统中被保存下来,如果存在监管盲区就会导致泄露,“例如区县一级的快递公司中转机构都可以掌握本区域近期所有的物流流转信息,这就导致许多人抵制不住诱惑。”

对此,在具体的操作层面,征求意见稿也给出了应对之策,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应当建立快递运单及电子数据管理制度,妥善保管用户信息等电子数据,定期销毁快递运单,采取有效技术手段保证用户信息安全。具体办法由国务院邮政管理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

对于未定期销毁快递运单以及出售、泄露或者向他人非法提供快递服务过程中知悉的用户信息等行为,征求意见稿也给出了相应处罚,即由邮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并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并可以责令停业整顿直至吊销其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西南政法大学教授张永和表示,保护个人信息安全需要建立一整套相关制度来规范快递行业,包括建立完善相关追责机制。

相关报道: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