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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地香港将相互认可执行婚姻家庭民事案件判决

2017-06-20 18:48:03  央视    参与评论()人

今天,最高人民法院和香港特区政府律政司在香港特区签署《关于内地与香港特别行政区法院相互认可和执行婚姻家庭民事案件判决的安排》。《安排》对相互认可和执行的案件范围、当事人申请的程序等作出了全面、具体、明确的规定。

本次签署的《婚姻家事安排》共22条,吸收了两地家事改革最新成果,大力弘扬预防家庭暴力、保护儿童利益等价值理念;尊重两地制度特色与实践发展,将两地婚姻家事案件的最大公约数纳入适用范围。

据了解,近年来,两地跨境婚姻每年新增2万余宗。过去由于缺乏制度性安排,一地法院在两地互涉婚姻家庭案件中就夫妻财产、子女抚养等问题作出的判决无法在另一地获得认可和执行。《安排》的签署是以法律文件形式落实和丰富“一国两制”方针的又一重大举措。不仅将大大减少当事人重复诉讼,为两地民众带来更多实实在在的福祉,同时进一步增进两地司法互信,为两地不断拓展和深化司法交流与合作奠定更加坚实的基础。

下一步,两地将积极开展相互认可和执行非当事人协议管辖民商事判决安排的磋商工作,同时采取有效措施尽快填补刑事司法协助安排的空白,早日实现两地司法协助安排全覆盖,为两地经济社会繁荣稳定发展提供更加有效的司法保障。(央视记者宋飞京)

(责任编辑:李皓 CN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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