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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一县政协副主席因伪造儿子学历违规提拔被严查

2017-06-02 11:32:21    环球时报  参与评论()人

“望子成龙”是不少父母的愿望。而对于广西壮族自治区合浦县政协原副主席封某来讲不仅如此,甚至屡屡踩踏“红线”、利用职务影响为儿子“铺路”。然而封某的愿望却落了空,其子因档案造假近日被免去合浦县土地房屋征收管理办公室副主任职务,并按程序辞去公职,封某本人也因违纪正接受进一步调查。

去年11月26日,北海市委第一巡察组进驻合浦县开展巡察。不久,巡察组工作人员便收到一封举报信,反映封某利用职务影响力帮助其子学历造假,安排入编事业单位,并于2013年通过类似手段,使其子提拔为副科级领导职务。

广西一县政协副主席伪造儿子学历违规提拔被严查

巡察组初步了解发现,其子人事档案存在造假嫌疑。2017年2月,市委巡察办将该问题线索移交北海市纪委。几乎同时,北海市纪委还收到了中央第三巡视组转办、交办的同一个问题线索。市纪委立即组成核查组进行初核。2月27日,市纪委对封某进行立案审查。

根据封某之子的档案显示,其人事档案中所填大专毕业院校为“星海音乐学院”,经调查,学校证实没有该生的学籍记录。“2007年7月,封某之子还通过网络远程教育取得某高校工商管理专业成人高等教育本科学历,且毕业后,没有在人事机构办理过人事代理。”该市纪委相关负责人介绍说,按照相关规定,封某之子不能取得《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不能办理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类的人事代理并确定干部身份。

广西一县政协副主席伪造儿子学历违规提拔被严查

同时,按照县卫生局制定的入编方案,封某之子并未参加积分评定,没有获得执业资格或上岗资格,工作时间也不符合方案所要求的入编条件。但其却在封某的策划下,于2008年11月持伪造的《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在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顺利报到,办理了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类的人事代理,确定了干部身份,办理了干部商调手续至合浦县人事局,其个人档案转至合浦县人才市场并办理了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类的人事代理,于2009年11月,进入合浦县卫生局下属疾控中心工作,顺利入编。2013年,在封某的策划下,其子又被提拔为副科级领导职务,直至案发。

这一违纪问题线索的发现和查处正是北海以巡察工作为契机,匡正选人用人风气,整治学历造假和违规提拔等问题的成果之一。

广西一县政协副主席伪造儿子学历违规提拔被严查

“要以《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新修订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为依据,深化选人用人专项检查,既助力巡察监督,又借力巡察监督,做到同频共振、同向发力,着力解决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的突出问题,通过重点整治、重点突破,带动选人用人风气整体好转。”2016年10月,北海市巡察工作启动之时,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相关负责人就多次强调,要找准切入点,深化选人用人专项巡察。

截至目前,北海市委巡察组共发现违规选人用人类问题32个,向市委组织部移交违规选人用人问题线索12条。

针对换届实际,北海市委采取一系列措施,强化选人用人方面的专项巡察,不断匡正选人用人风气。如,把“紧盯违规选人用人问题”明确写入《2017年—2021年北海市巡察工作规划》;选派专业性强、经验丰富的组工干部到每个巡察组中参与巡察;进驻巡察集中培训时,选派工作一线的相关部门负责人讲解如何做好选人用人检查工作;对选人用人方面的问题线索及时移送、优先查处,等等。

今年年初,该市还印发了《在市委巡察组巡察期间开展选人用人检查工作实施方案(试行)》,从检查准备、检查内容、检查方法、反馈整改和纪律要求等方面指导和规范选人用人方面的巡察工作,提高巡察组发现选人用人方面问题的能力。并明确指出,要严查反映比较突出的跑官要官、说情打招呼、买官卖官、拉票贿选、突击提拔、“带病提拔”及“带病上岗”、弄虚作假等问题,形成了市委巡察办与组织部门密切配合、与市纪委无缝对接的工作格局,使得一批选人用人方面的违规违纪问题得以纠正和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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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企老板变身副部级干部工作学历家庭等全面造假

经中共中央批准,中共中央纪委对司法部原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卢恩光严重违纪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

私企老板变身副部级干部

经查,卢恩光年龄、入党材料、工作经历、学历、家庭情况等全面造假,长期欺瞒组织;金钱开道,一路拉关系买官和谋取荣誉,从一名私营企业主一步步变身为副部级干部;亦官亦商,控制经营多家企业,通过不正当手段为企业谋取利益;对抗组织审查。为在职务提拔、企业经营等方面谋取不正当利益,送给国家工作人员巨额财物,涉嫌行贿犯罪。

卢恩光价值观念严重扭曲,严重违反党的纪律,并涉嫌违法犯罪,严重损害了党的形象和选人用人制度,破坏了相关地方和单位的政治生态,性质恶劣、情节严重。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中央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中共中央批准,决定给予卢恩光开除党籍处分;由监察部报国务院批准,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撤销其违规获得的荣誉称号;将其涉嫌犯罪问题及所涉款物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官员“造假”为哪般?

1“造假”花样翻新,目的却很“单纯”

随着党和人民群众对党员的思想、政治、文化素质要求越来越高,纪律规矩越来越严,监督越来越密,“造假”成为一些违纪官员规避监督的“障眼法”。通过梳理案例发现,虽然官员“造假”的内容和手段五花八门,但目的都是千方百计地捞取利益、保全自己。

——假档案,人为拔高自身条件以满足干部选拔任用要求。“三龄两历一身份”造假是官员谋求升迁的常用手法。2015年2月,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通报了对一名涉嫌档案造假骗官的处级干部进行立案调查。这名干部从外省调入之前仅为副科级,但通过年龄、履历造假“洗档案”,一跃成为正处级干部。

中国社会科学院政治学研究所执行研究员刘山鹰指出,干部选拔任用、领导退居二线都有具体年龄限制,很多干部为争取提拔、延长任期,往往不择手段将年龄改小,以至于出现部分干部的履历推算结果显示,读初中时就已参加工作计算工龄等怪象。

——假报告,谎报、瞒报个人有关事项,糊弄组织。今年3月,中组部下发通知要求加大对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的核查力度,包括扩大抽查比例到10%,实行干部选拔任用“凡提必查”。这一措施为干部行为套上紧箍,也使一些隐藏很深的贪腐分子露出了马脚。如此高压态势下,一些领导干部还是不收手,企图瞒天过海、混过组织的审查。

被立案审查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民政厅原党组书记、副厅长莫涓曾为本人和其儿子办理假身份证,随意出国(境),隐瞒不报个人有关事项,严重违反了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

——假表态,对全面从严治党的政策阳奉阴违,台上反腐、台后贪腐。“腐败没有后悔药。”“官以不贪为宝,民以清官为宝。”“大贪是从小贪开始的,针尖大的窟窿斗大的风……‘全家腐’必然是‘全家哭’。”河北省委原书记周本顺曾在各种场合多次谈反腐,而这些轰轰烈烈的反腐表态最终成为他自己落马的注脚。

王敏、万庆良……已查处的官员中有不少都在台前维持着“反腐斗士”的光辉形象,甚至于落马消息传出后,许多干部还颇感“意外”。这些言行不一的“两面人”想通过摆出积极的姿态滥竽充数,从而转移组织的注意力、隐藏自身问题,然而再精彩的表演只是欲盖弥彰,假面具终会被党纪的利剑戳穿。

2 “造假”背后,是党性不纯的心理演变

中国矿业大学廉政研究中心副主任刘金程认为,官员造假现象是由于官员存在侥幸心理,总想着“制度是死的,人是活的”,根据自己的需要选择性地适用纪律和规矩。不管出于什么样的心理,本质上都反映一个共同的问题,那就是造假者对纪律和规矩没有心存敬畏。

为求利益去冒险——贪婪、侥幸心理。贪图权位和名利,为了取得“位子”、保住“帽子”,达到个人提拔、延迟退休等目的,一些党员干部明明知道自己不符合条件,却依然想方设法改年龄、造身份。有的为了方便自己经商办企业或者个人享乐,摆脱纪律和规矩约束,假证件、假票据一应俱全。

随着大流走捷径——从众、跟风心理。一些党员干部看到有人通过造假获得提拔、升迁、调岗,也不甘人后走“捷径”。“别人都改,我不改不是要吃亏?”“那么多人改了都没事,我也要改。”有些党员领导干部面对不良风气害怕成为“异类”“被边缘化”,逐渐被“投机取巧走捷径,弄虚作假好做官”的潜规则同化,对组织虚与委蛇,对所谓“兄弟”掏心挖肺,台前照本宣科,私下妄议大政方针。

迫于形势装“两面”——伪装、粉饰心理。随着反腐败斗争不断深入,监督问责等各项制度日趋健全,对党员干部的管理日趋严格,一些官员为了平安着陆,成为一名“粉饰太平”的伪装者:家里放着上亿现金却“坚持”骑自行车上班;前脚高唱“清廉自守”,后脚潜入会所大吃大喝;白天向组织拍胸脯坚决落实,晚上就在饭局上坦白意思意思就行了……

专家指出,不管是贪婪下的主动造假,还是迫于形势的被动伪装,官员“造假”形形色色的心理动机归根结底是党性不纯,信念不坚,是对纪律和规矩的漠视,让个人欲望和侥幸心理占了上风,把“对党忠诚”这一基本要求抛在了脑后。

3 严纪律,强党性,用制度打“假”较“真”

造假,对于党员干部尤其是有一定级别的党员领导干部而言,它不仅触犯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关于组织纪律的有关规定,更违背了对组织的忠诚原则,是党性不纯的表现。对这种行为,必须坚决予以纠正、遏制和打击。

要对党员领导干部加强党性党纪教育,尤其有针对性地开展政治纪律、组织纪律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坚持正确的价值取向,时刻把自身置于纪律和规矩框架之下,牢记“对党忠诚”是第一位的政治要求。

西南政法大学教授陈步雷等专家提出,应建立干部档案数据库并全国联网,即使干部异地交流也能实现查询。改变人事档案的“黑箱”化管理模式,加大干部基本信息的公开力度,为社会监督创造条件。

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和频次,提高造假成本。既要追究造假者的责任,更要追究档案管理者以及授意或参与篡改、造假的相关人员的责任。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擦亮执纪的火眼金睛,不被官员刻意营造的表象所迷惑;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发现涉嫌“造假”问题,立即调查、纠正,严肃处理。

对官员“造假”行为“较真”已成为制度性的常规工作。王岐山提出,巡视工作要与时俱进,创新方式方法,对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进行抽查。中央巡视组在首轮巡视中就已经使用这一巡视手段——看看报告得实不实,查出来的问题和报告的情况能否反映问题线索,借此把“老虎”和“苍蝇”找出来。

从干部自身来讲,要想符合要求、监督合格,忠诚实干、守戒知止是正确途径、最好办法,再想依靠“造假”蒙混过关,无异于自毁前途、自投罗网。

(责任编辑:孙鑫鑫 CN0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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