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这些贪官单笔受贿的钱,配得上“震惊”二字
23日,中纪委转发了河北纪委对冀中能源集团原党委书记王社平、原副董事长郭周克“双开”的通报。其中对郭周克的通报为:经查,郭周克违反组织纪律,采取不正当手段谋取职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企业经营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并索取、收受财物。上述行为已构成严重违纪并涉嫌犯罪。
通报还特别提到,郭周克在矿产资源整合过程中谋取巨额私利,“涉案金额特别是单笔金额巨大”。落马的巨贪中,虽然其贪污受贿金额多达数千万、过亿,但通常腐败的时间长达十余年。而“单笔受贿金额巨大”的“一锤子买卖”,在公开报道中较为少见。公开报道中,新中国成立以来,金额最大的“单笔受贿”,系2007年落马的中石化原总经理陈同海收受,金额为1.6亿元。
据审判书显示,陈同海受贿时间跨度长达8年,在企业经营、转让土地、承揽工程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他人钱款共计折合1.9亿余元,其中最大的一笔受贿为1.6亿元。记者注意到,十八大后受审的官员中,最大的单笔受贿近1亿元。
这是两位官员的共同受贿:湖南省高速公路投资集团副总经理彭曙、湖南省高广投资公司总经理胡浩龙。
据法律文书显示,彭曙和胡浩龙2002年先后进入湖南省高速公路管理局下属的湖南省高速公路广告装饰有限公司任职,分任经理和副经理。2010年9月,彭、胡两人案发,分别被警方刑事拘留。新华社曾报道,两人除了工作中是搭档,还住在同一个小区同一栋楼,多次“共同完成”受贿,从2002年任职到2010年案发,两人每年平均受贿达2000万元。其中,彭曙、胡浩龙分别受贿达1.88亿元和1.7亿元,两人共同收受同一公司的单笔贿赂,在一审中被认定为9736万元。2015年2月,彭曙、胡浩龙因受贿罪、贪污罪等,被判死刑。
这是十八大后首个因贪污受贿而被判死刑的判决。
之后两人提起上诉,1年9个月后,2016年11月,湖南省高院对此案二审开庭,目前尚未宣判。在公开报道中,近年来单笔受贿第二“巨大”的,则是一名名不见经传的居委会主任。2014年12月,西安市雁塔区纪委在办理中央巡视组移交的信访件过程中,发现雁塔区丈八街道东滩社区原主任于凡涉嫌违纪违法、严重侵害群众利益的有关问题。于凡涉案总金额高达1.2亿,其中,单笔受贿达5000万。
据《中国纪检监察杂志》报道,于凡在东滩社区开发建设过程中,利用职务便利,以土地开发权为筹码,向开发商提出“进贡”要求,谁同意就给谁。在与多家开发商洽谈后,于凡向陕西卓立实业有限公司索要到5000万元巨额好处费,与之私下签订了开发合同。此外,他还以“打价格差”等方式通过承揽土方、砂石、地材等工程项目获取非法利益,总涉案金额上亿元。2015年3月,经雁塔区纪委研究,决定给予于凡开除党籍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及线索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与于凡类似,另一个“小官巨贪”、深圳龙岗南联村村干部周伟思。他伙同他人单笔受贿了4900万元,在当地被称为“20亿村官”。
据司法文书显示,2004年至2012年间,一家房地产商将旧改项目转让的过程中,获利人民币20多亿元。2011年11月至2012年3月,为感谢周伟思和投资商范胜命的帮助,该公司法人送给周伟思、范胜命共计4500万元。其中周伟思收受2000万元,范胜命收受2500万元。另外,自称“收款机器人”的江西九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原书记李光荣,单笔受贿3000万元。
2015年8月,景德镇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以受贿罪,判处李光荣有期徒刑15年,并处罚金200万元。法院审理查明,李光荣在任职期间共受贿5365余万元,其中一笔3000万元的贿赂,是其退休前所收。办案人员说,李光荣先后105次收受17人贿赂,最少也有五六千元。
“刚开始,有人送几百块千把元的时候,还有些畏缩,生怕别人议论讥笑。后来收习惯了,就不知廉耻了。”李光荣在忏悔书中说,自己在贪腐的路上越走越远,最终成为“收款的机器人”。
记者注意到,单笔收受数千万元,贪官受贿的方式往往较为隐蔽。安徽的“贪腐兄弟”方东屏和方西屏,曾分别担任安徽省合肥市人大常委会内务司法委员会主任和淮南市委书记,两人曾一次性收了“半栋楼”,价值2000多万元。
据检方指控,2006年初至2013年2月,方西屏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接受许祖坤、胡国挺、夏力等人的请托,为其在商业房产购买、房屋产权证办理、特许行业审批、国有土地出让等事项上提供帮助,伙同他人或单独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2013年10月,方西屏伙同哥哥方东屏,共同收受许祖坤所送的综合楼60%的产权,价值人民币2112.594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