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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拟规定:擅自移动井盖最少或罚款500元

2017-04-17 08:23:59  华西都市报    参与评论()人

小井盖,大民生。井盖出问题对行人安全危害极大。一些老旧的窨井盖,只是简单地标上污水、雨水字样,市民根本辨别不出责任单位。出了问题,也不知该找谁来负责。

4月15日,记者从成都市城管委获悉,《成都市城市道路检查井井盖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已在网上公开征求意见,将建立井盖的档案和信息化管理系统。井盖权属单位发现或接到井盖缺损信息后,应当在3小时内完成应急处置,在24小时内实施修复。同时,如任何单位和个人擅自移动井盖,且逾期未改正,将被处以5百元以上1千元以下罚款。意见征求截止时间为2017年5月4日。

井盖伤人屡现

成都今年已处理7起

因窨井盖被盗、被冲掉而导致“吞人”的事件屡见报端。2013年3月22日晚9点过,长沙突降暴雨,21岁女孩杨丽君不慎落入下水道。窨井“吞人”引发社会广泛关注。

在成都,窨井、下水道井盖伤人事件也屡见不鲜。2013年5月,19岁的刘芦娇坐在男朋友的电瓶车上,电瓶车被一处破损的下水道井盖绊倒,刘芦娇被摔成急性颅脑损伤;2014年7月,成都男子不慎踩翻窨井盖,输尿管惨遭“切断”;2015年9月,成都宽窄巷子井盖不见了,山东一名游客踩空擦伤腿;2016年8月,媒体走访调查市内25个小区内的窨井盖,发现42个井盖呈现不同程度的问题;2017年1月,卢女士的母亲骑车经过附近的塔山路,因井盖丢失而摔倒,鼻子和口腔摔伤严重。成都市城管委统计,2015年井盖监督中心共处理了23起井盖伤人事故,2016年共处理了18起,今年1月至今处理了7起。“井盖伤人多发生在城乡结合部,这些地方常处于建设中,重型大货车和运渣车容易致井盖破损。”该监督中心一位负责人告诉记者。

井盖缺损

3小时完成应急处理

根据征求意见稿,井盖权属单位发现或接到井盖缺损信息后,应当在3小时内完成应急处置,消除安全隐患,并在24小时内实施修复工作。如井盖权属单位未能在3小时内履行应急处置职责的,由属地政府确定的应急处置机构,按照井盖监督指挥平台派遣代为临时应急处置,临时应急处置费用由井盖权属单位承担。

针对一些违法行为,征求意见稿明晰了处罚措施。例如,未落实井盖巡查维护职责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拟处以最高1万元罚款。发现或收到井盖缺损信息后,未在规定时限内完成井盖应急处置或实施修复工作的,责令限期改正,拟处以最高2万元以下罚款。

值得注意的是,征求意见稿明确,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盗窃、破坏、违法收购或者擅自移动井盖及相关警示标志。如果任何单位和个人擅自移动井盖,城市管理部门将责令限期改正。如逾期未改正,城市管理部门将处以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而盗窃、破坏井盖及相关警示标志和违法收购井盖等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实施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关键词:成都井盖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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