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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拟规定:擅自移动井盖最少或罚款500元

2017-04-16 07:01:12    华西都市报  参与评论()人

小井盖,大民生。井盖出问题对行人安全危害极大。一些老旧的窨井盖,只是简单地标上污水、雨水字样,市民根本辨别不出责任单位。出了问题,也不知该找谁来负责。

4月15日,记者从成都市城管委获悉,《成都市城市道路检查井井盖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已在网上公开征求意见,将建立井盖的档案和信息化管理系统。井盖权属单位发现或接到井盖缺损信息后,应当在3小时内完成应急处置,在24小时内实施修复。同时,如任何单位和个人擅自移动井盖,且逾期未改正,将被处以5百元以上1千元以下罚款。意见征求截止时间为2017年5月4日。

井盖伤人屡现

成都今年已处理7起

因窨井盖被盗、被冲掉而导致“吞人”的事件屡见报端。2013年3月22日晚9点过,长沙突降暴雨,21岁女孩杨丽君不慎落入下水道。窨井“吞人”引发社会广泛关注。

在成都,窨井、下水道井盖伤人事件也屡见不鲜。2013年5月,19岁的刘芦娇坐在男朋友的电瓶车上,电瓶车被一处破损的下水道井盖绊倒,刘芦娇被摔成急性颅脑损伤;2014年7月,成都男子不慎踩翻窨井盖,输尿管惨遭“切断”;2015年9月,成都宽窄巷子井盖不见了,山东一名游客踩空擦伤腿;2016年8月,媒体走访调查市内25个小区内的窨井盖,发现42个井盖呈现不同程度的问题;2017年1月,卢女士的母亲骑车经过附近的塔山路,因井盖丢失而摔倒,鼻子和口腔摔伤严重。成都市城管委统计,2015年井盖监督中心共处理了23起井盖伤人事故,2016年共处理了18起,今年1月至今处理了7起。“井盖伤人多发生在城乡结合部,这些地方常处于建设中,重型大货车和运渣车容易致井盖破损。”该监督中心一位负责人告诉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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