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港媒:“占中”发起者明提堂幕后金主仍逍遥法外
海外网3月29日电香港非法“占中”3名发起人戴耀廷、陈健民、朱耀明以及其余6名非法“占中”搞手,事隔2年半终被起诉,明(30)日提堂,唯包括壹传媒创办人黎智英在内的多名“主导角色”仍然逍遥法外。事实上,近千名被捕的“占中”者,至今仅得81人被定罪及42人签守行为。
2015年部分曾预约被捕者,含壹传媒创办人黎智英在内,但近日的预约拘捕中没有黎智英。(图片来源:香港大公网)
“占中”发起者等9人明日提堂尚有39人未落案
据大公网消息,2014年长达79日的非法“占中”期间,警方共拘捕955人,另有48名“主导角色”于其后被警方“预约拘捕”,其中9人相隔两年半后终“落镬”,被控以普通法下的公众妨扰等罪名,罪成最高可被判监7年,明(30日)早于香港东区裁判法院提堂,预计案件将转交区域法院审理。据了解,警方的调查工作未完结,会视乎搜集到的证据及律政司法律意见,再决定是否检控其馀39人。
香港警方消息指出,尚有39名占中“搞手”的个案调查工作未完结,仍在等待律政司发还法律意见,选择控罪要视乎掌握个别的证据。消息指出,警方正主力调查该39名被捕后获释人士,如果有足够证据,稍后可能提出检控,但今个星期内不会有进一步行动。28日有报道指,对数百名被捕的参与者或倾向“警告”了事,但据悉控方尚未有决定,仍要视乎每宗个案的证据。
幕后金主仍逍遥不从速惩处或逃离罪责
另据香港东网消息,3名发起人等9名占领黑手,均已被落案起诉,唯作为占中“幕后黑手”及泛民“最大金主”的壹传媒黎智英,其涉及的组织及参与非法集会和秘密捐款案,至今仍未被检控。有香港法律界人士指出,由于黎智英已就占中案“踢保”,可自由进出香港,若警方将来决定检控时他正身处海外,并拒绝回港,当局可能“无晒佢符”(拿他没办法)。有建制派人士促请律政司维护法治,从速检控包括黎智英在内的所有违法人士。
黎智英在占领期间曾与3名发起人等人,一同到警署自首。他在金钟占领区清场时亦有当场被捕,事后再被警方以组织及参与非法集会罪名“预约拘捕”。但由于他选择“踢保”,即拒绝接受警方的保释条件,警方只能暂时将他无罪释放,保留再次拘捕及检控的权利。刚于27日外游返港的黎智英接受旗下媒体查询时表示,暂未收到通知警方会再次拘捕或检控他。除了非法“占中”案,黎智英同时因涉嫌向多个泛民政团及立法会议员秘密捐款,而遭到廉政公署调查。唯该案至今只有社民连立法会议员梁国雄正式被落案起诉,黎与其他涉嫌收钱的泛民人士均未被检控。
香港大律师陆伟雄指出,若警方正式落案起诉黎智英,而黎当时身处海外,警方可将他列入监察名单或发出通缉令,由入境处在黎回港时将他拘捕;但由于黎并无保释条件在身,即使不回港也不算弃保潜逃;加上占中案并非涉及谋杀、打劫等严重罪行,估计难以从外地引渡他回港受审,变相警方及律政司都“无晒佢符”,可完全逃离罪责。
81人已被定罪42人守行为
香港警方发言人表示,截至27日,共有225名“占中”者已经或正在经司法程序处理,当中81人被定罪及42人须签保守行为(海外网注:即保释),各人涉及的罪名包括普通袭击、非法集会、公众地方内扰乱秩序行为、藏有攻击性武器、管有第I部毒药、袭击致身体受伤害、袭击警务人员、故意阻挠在正当执行职务的警务人员、有犯罪或不诚实意图而取用电脑、盗窃、处理赃物、刑事毁坏、刑事恐吓、串谋公众妨扰、煽惑他人公众妨扰及煽惑他人煽惑公众妨扰等。
27日,对非法“占中”人士的检控一经做出,香港特区政府律政司即发表新闻稿说明检控占领人士基于法律考虑。律政司表示,去年底就287名非法“占中”行动被捕人士向警方提供详细书面法律意见,警方27日依照有关意见向其中九人展开刑事检控程序,完全基于法律和执法的考虑。
律政司重申,检控人员恪守《基本法》第63条的宪制责任,以中立、专业和非政治化的态度处理检控工作,不受干涉,社会不应将刑事检控政治化。
28日律政司发言人再次表示,就所有检控决定,律政司均是根据相关证据、适用法律和《检控守则》独立地作出,不受任何干涉。就案件个别被捕人士的处理方向,律政司不会作评论,但必定会遵守上述方式公平地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