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外网3月21日电据香港《大公报》消息,前“公民党”成员曾健超20日在脸书发帖,声称决定放弃就袭警及拒捕的控罪上诉,今日在高等法院处理有关法律程序后便会即时服刑。由于被判刑五星期,预计扣减假期后需服刑31天。
曾健超
曾健超于2014年10月15日凌晨,在金钟龙和道一带,涉及袭警与拒捕。2016年五月,曾在九龙城裁判法院被裁定一项袭警及两项拒捕罪成,获刑5星期,获准以现金300元保释等候上诉。曾健超在袭警与拒捕案中,在龙和道隧道西行线东面入口上的花槽淋洒液体,袭击黄凯文、张善、张嘉恒、李俊杰、林展恒、徐康盛、何德章、刘浩明、黄信伟、黄伟诺、周修民共11名警员。
裁判官罗德泉当时斥责指,曾健超向素未谋面的警员淋泼有异味之不明液体,是对警员的极大侮辱及挑衅,罪行绝不轻微,令素未谋面的无辜警员受害成为“出气袋”及“代罪羔羊”。裁判官指此案情况与向警员吐口水的案件相似,过往有判处即时监禁的案例,并强调前线警务人员只是按指令执行职务,并引用高院案例指法庭有责任保护正当执行职务的警员。(综编/侯兴川)